国内新闻速览国际经济最新头条中国经济评论套刊

  • 2023-06-22
  • John Dowso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国内新闻速览国际经济最新头条中国经济评论套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七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邮政编码:100826;咨询电话:)。

  2018年,国家统计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国内新闻速览、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切实发挥统计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

  (一)聚焦数据发布,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公开质效。继续增强数据发布透明度,于2017年12月份提前公开《2018年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扩展数据公开范围,增加发布多项反映社会民生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指标数据。加强数据发布库建设,完善数据发布库工作机制,规范开展统计数据加载、审核、发布及数据库维护工作,2018年数据发布库访问量高达1.3亿次,超过此前年度访问量的总和。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服务效率,提前20天推出《中国统计年鉴-2018》网页版。

  (二)聚焦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宣传解读和舆情回应。一是加强统计政策解读,围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印发、《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出台、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的正式发布、2018年时间利用调查的组织开展等重大政策和重要节点,主动解读、答疑释惑,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二是加强经济形势解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年度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积极解答回应经济和民生领域相关问题;坚持数据发布与解读并行,强化专业司司长署名解读工作模式中国经济评论套刊,并通过主流媒体扩大传播;与国办信息公开办联合举办经济形势与统计改革媒体研讨班,加强与新闻媒体多层面合作,提升传播效果。三是继续提升宣传解读实效,采用图解、动图、动画、漫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和解读数据,解读更加通俗化形象化。四是加强舆情监测和回应,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制度机制,研究建立统计舆情监测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和智能搜索提升舆情监测技术能力,密切关注舆情走势,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三)聚焦便民高效国际经济最新头条,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稳步推进微观数据开发应用。在清华大学设立首个微观数据开发中心,成立国家统计局微观数据实验室,开放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等六大类微观数据,让统计数据更好服务学术研究和政策制定。修订和完善微观数据开发应用各项制度,推进微观数据开发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微观数据申请使用更加规范简洁高效。二是开通试运行“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平台”,实现跨省(区、市)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三是持续深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快完善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动态更新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机制,初步实现基本单位名录的实时更新。

  (四)聚焦互联融合,不断深化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增强门户网站基础建设,优化搜索功能。更新“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增加有关工资总额、微观数据实验室等内容。实施网站升级改造,实现对门户网站的IPv6访问。开展网站风险评估和渗透测试,根据测评结果进行整改加固,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发挥好统计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新媒体传播数据图文产品。推动统计新媒体在集群建设、双微互补和资源整合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整合统计微矩阵。突出整体协同、策划原创和开拓创新,以图解、图片+二维码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宣传。注重媒体联动,与光明网、澎湃新闻等加强合作,入驻澎湃问政频道,开通“统计微讯”官方抖音号。

  (五)聚焦完善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公开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各专业数据公开内容和方式,规范公开流程。加强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加强人员协调管理,提升保密安全意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在统计立法工作中客观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修改颁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研究修改《统计法》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召开专家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依托国家统计局OA办公系统建成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系统,实现局内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管理电子化,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效率和规范性。

  (一)着力打造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33条,其中中文版信息1502条、英文版331条,内容覆盖统计数据与解读、工作动态、通知通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人事工作、热点专题、其他信息等八大类信息。转发国务院信息1573条。增设“2018全国服务”“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年”“曝光台”“2018金砖国家联合统计手册”等6个专题专栏中国经济评论套刊。更新门户网站英文版中国国家综合数据页(NSDP)80次,涵盖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外汇局等部门公布的204个统计指标数据。

  (二)着力充实统计数据服务主窗口。截至2018年底,国家数据发布库总指标量78006个,总数据量达到1105.5万笔,累计访问量2.58亿次,注册用户量57.9万。其中,2018年访问量1.30亿次,新增指标量6461个,新增数据量50.2万笔。

  (三)着力构建数据解读回应机制。全年发布数据新闻稿约205篇,各类数据解读稿133篇,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网等媒体上发表解读文章近50篇。组织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11场,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1次。积极接受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网、中央电视台、澎湃新闻等媒体专访,解答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首次采用现场活动与网络活动同步的方式,在新华网开展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四)着力构筑统计新媒体发布平台。2018年,微信公众号“统计微讯”推送信息990条,微博“@中国统计”推送信息1142条;以“统计发布厅”形式入驻澎湃问政频道,发布信息398条;入驻“抖音”平台,“统计微讯”抖音政务号发布视频75个,播放量突破200万次。

  (五)着力推动提案建议复文和巡视整改公开国际经济最新头条。认真做好全国“”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工作,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6件代表建议和2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全文。根据《中国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如实公布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六)着力完善统计联网直报问题处理机制。全年通过联网直报呼叫中心接听处理各类技术咨询电线万次,解决各类咨询问题约8.8万个。联网直报平台新增注册用户4.2万人。联网直报知识库新增知识条目185条。

  2018年,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14412件,较上年增长4.4%。其中,为公民中国经济评论套刊、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电线人次,通过门户网站“统计咨询”栏目回答公众提问3377件,接收处理邮件1292件,处理“局长信箱”来信188封。及时更新热线电话的自助查询系统,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最新经济数据。转载中国政府网5期“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信息。接收并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找错信件282件。

  周年成就宣传。积极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宣传活动,发布21篇中国改革开放40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报告。编辑出版大型书籍《改革开放40年》,通过文字中国经济评论套刊、数据、图表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展示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取得的瞩目成就。

  产出指数和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季度数据,将能源生产月度报告纳入发布日程表,积极稳妥推出体育产业增加值、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国企业周平均工作时间、国民经济核算中居民服务消费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等方面的数据,首次正式发布“三新”经济增加值相关指标数据和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推动拳头统计产品按期保质出版,按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最新的统计改革成果和用户反馈意见对《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摘要》的编辑体系、指标体系和历史数据进行调整、补充和修订,高质量编辑出版各类专业统计年鉴。

  (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跨省(区、市)涉外统计调查审批事项的办理及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保障申请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开通试运行“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平台”。积极利用部门共享信息对申请机构遵法守法情况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减轻申报负担。实时更新、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信息,及时公布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机构名单。

  (三)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信息公开情况。按月公布审批和备案的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和统计调查制度主要内容。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名称和职能调整情况,全面更新部门项目目录。升级改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平台,优化信息查询功能,实现部门之间统计调查制度信息共享,避免统计调查重复交叉。

  (四)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强化统计违法案件信息曝光,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在门户网站开设“曝光台”栏目,并通过《中国信息报》和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转发,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和处分处理结果情况等进行曝光,

  年曝光12起统计违法案件,通报10起已结案统计违法案件处分处理情况。认真执行“双随机”抽查办法,对8个省(市)的10个县(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及时接收处理统计违法举报,全年通过“统计违法举报专栏”、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等方式共受理各类举报224件。积极推动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信息共享,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18家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国内新闻速览,与43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联合惩戒措施由23项增加到42项。

  (五)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信息公开情况。继续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公开,发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全国和省级主要指标汇总数据》,开放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微观数据库,通过国家数据发布库公开全国乡镇和行政村基本属性指标。积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全方位普查宣传中国经济评论套刊。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查方案制定,聘请来自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专家学者组建专家咨询组,提供咨询建议。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开设四经普专栏,与光明网合作建立四经普专题网页,及时更新普查工作进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四经普标语口号,制作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各类宣传产品共计

  余部。组织新华社、经济日报等8家媒体记者实地入户采访报道综合试点工作。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在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大事我知道”在线趣味小测试中加入四经普题目、在中央电视台循环播出四经普公益广告、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放“公益报时”、在高铁上投放四经普宣传视频、发送四经普宣传短信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普查宣传动员。

  (六)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公开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统计标准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简明版本,统一规范公开格式,丰富公开内容。

  年,公开新制定或修订统计标准共计11项。为配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实施,公开发布《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为科学界定“三新”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公开新制定或修订《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在“统计制度”栏目公开《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等30项常规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同时,通过国家统计局英文网站逐步向国际社会公开和介绍中国统计标准和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

  (七)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信息。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实行预决算公开,分别于

  年4月13日和7月20日公开了《国家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国家统计局部门决算(2017)》。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8年,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相关信息1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信息12次,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信息2次,单一来源政府采购信息2次,网上竞价政府采购信息5次。同时,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10个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年,我局继续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办理程序,依申请公开受理数量再创新高。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与统计咨询方式互联,根据申请人及申请内容的特点,加强沟通,了解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加强对申请内容的汇总分析,及时掌握社会关注热点,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1件,办理14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办理量比上年上升20.3%;其余119件通过与申请人沟通说明情况后,撤销申请。

  按申请内容分,统计数据类占26.1%,文件类占23.9%,人事和财务类占19.0%,统计制度和标准类占2.1%,统计法规和执法类占1.4%,其他内容占27.5%。

  按申请用途分,用于诉讼维权的占49.3%,用于个人生活需要的占24.0%,用于科研和论文的占20.4%,用于工作需要的占2.1%,用于其他情况(如监督目的)的占4.2%。

  按答复情况分,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46件,占32.4%;同意公开答复的7件,占4.9%;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7件,占4.9%;不同意公开答复的41件,占28.9%;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4件,占9.9%;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1件,占14.8%;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6件,占4.2%。

  年,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新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为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公开范围仍需进一步拓展、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优化、公开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等。2019年,国家统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新《条例》,以增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统计服务能力为核心,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改革创新,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提升公开透明水平。积极拓展发布内容,继续增加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如反映新动能发展和质量效益方面的指标、反映民生事业发展和资源环境改善的指标等。借助新媒体平台,推动信息发布可视化,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和传播力。持续推动部门数据共享,促进数据开放。继续推进微观数据开发利用,让统计数据更好服务社会公众和学术研究。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平台,做好四经普宣传和普查数据发布解读工作。及时通报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继续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开设“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二)进一步增强宣传解读,提升舆情回应实效。加大数据解读力度,大力提升解读效果,运用丰富翔实数据提升数据解读的深度和针对性,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亮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舆情走势,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国际经济最新头条。发挥新媒体在解读回应中日益突出的作用,用好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运用图解、

  、短视频等生动活泼、适合传播的形式,形成持续有效的宣传引导氛围。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发展成就系列宣传,打造重大主题宣传精品。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提升公众使用体验。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功能,推进公众互动功能开发,提高服务公众质量,做好

  改造后续工作。举办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加大开放创新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加强新媒体平台的统筹管理,创新信息发布形式,加强交流互动,鼓励创作原创作品,提升新媒体平台宣传实效,促进统计新媒体与传统新闻宣传的协同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中国经济评论套刊,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在统计立法、政策制定、办文办会等过程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动态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机制,不断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评论留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