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巴彦淖尔市《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乌拉特中旗在旗委、政府领导下,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
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拉特中旗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沉淀资金大起底覆盖范围为截至2022年7月底全旗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各类资金(不含科研经费),财政代编的非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实有资金账户中本级财政拨付资金(不含科研经费)。
此次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覆盖全旗164个预算单位263个实有资金账户中各类资金(不含科研经费)54778.56万元,2个代编的非预算单位(税务局、)6个实有资金账户中本级财政拨付资金(不含科研经费)68.37万元。通过单位自查,财政、审计重点核查,共查出拟上缴资金2558.6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32.56万元,非财政性资金38.07万元,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49万元,往来款项中拟上缴资金1839.04万元,已全部收回财政。除财政收入349万元外,安排使用资金2209.67万元,用于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核查拟撤销账户8个,已全部撤销。真正实现了“把‘零钱’变‘整钱’”,将清理盘活的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实现了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乌拉特中旗将以此次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有关经验做法,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账户管理及绩效评价等方面,研究完善预算安排与沉淀资金挂钩机制及沉淀资金清理督导、监管机制,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尽力避免形成新的资金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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