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 努力提高财经工作水平

  • 2022-07-27
  • John Dowson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 努力提高财经工作水平

  自治区会把探索创新作为财经工作的不竭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加强财经立法、监督工作,着力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工作中心和会的工作大局,选准题目,抓住关键,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的解决搞好服务,是财经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自治区九届以来,财经工作正是从这一根本要求出发,想全局、抓重点,把围绕工作大局、服务科学发展作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主战场,把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社情作为展现工作新面貌的主方向,把锐意改革创新、改进工作方法作为激发工作新活力的主渠道,把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能力作为提升工作新境界的主旋律,探索实践新时期财经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提出了财经工作要从思想上树立“一个目标”,行动上体现“两个创新”,效果上实现“三个转变”的总要求。“一个目标”是以努力做好财经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区、服务宁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两个创新”: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着眼全局,抓住重点,在工作内容上要有创新。二是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财经工作职能,增强监督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工作方法上要有创新;“三个转变”:一是通过加强理论和财经知识的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不断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实现工作态度的转变。二是通过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和加强作风建设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对新时期提高领导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财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工作作风的转变。三是通过开展信息交流、学习交流和工作交流,借鉴先进理念,激发工作热情,拓宽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质量,实现工作效率的转变。一系列创新措施,为开创新时期财经工作的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服务地方财经立法方面,首先,把“搞好立法调研,提高立法质量,做好立法服务”作为财经立法服务的出发点;把“着眼全局、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科学可行”作为财经立法服务的落脚点;把“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财经立法服务的原则;把“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作为财经立法服务的目的。第二,转变立法理念,从过去通过立法不断赋予政府部门管理权限的立法理念,转变为维护市场主体权利、强化政府服务的立法新观念。坚持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同步,以立法促进和规范市场经济的发育,切实把地方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例如:在对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强调要把贯彻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与我区储备粮管理的经验紧密结合,从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创新储备管理机制等方面作出前瞻性和首创性的规定。第三,坚持人民是法治主体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扬,集中民智,开门立法,体现,积极探索和创新地方立法公开制度,努力推进立法的化和透明度。如在对自治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订过程中,事前组织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充分听取广大消费者意见和建议,最大程度地使法规修订体现广大消费者的愿望和利益,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制保障。第四,注意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倡导公平、公正、公开和市场经济竞争原则,注意突出法律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第五,突出特色,注重立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注意发挥立法的主导作用和地方立法的主动性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相结合,做到下位法不与上位法相抵触。注意克服“小法”抄“”、“后法”抄“前法”、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雷同的弊端,尽可能突出地方特色。如在制定自治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条例时,既注意与上位法相衔接,又着力体现地方特色,提出的一些修改意见较好地解决了我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确立了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原则,规定了煤田火区灭火工程不再接续、不再审批等,增强了法规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宁夏煤炭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财经工作监督的重点。针对计划预算审查监督面临的新情况,积极探索依法监督的新途径,协助会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特别注重在做好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上下功夫,在提高监督质量上下功夫。

  一是在人代会前期,安排和组织会领导、各委员会负责人对计划、预算报告草案进行初审,重点审查计划预算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是否符合中央经济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要求,发展速度是否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相适应,基本建设是否体现了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等,从宏观角度对我区经济形势进行分析预测。二是组织会组员对自治区重点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和掌握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审查预算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在人代会期间,在认真解读计划、预算报告草案的基础上,对报告草案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分析,整理出计划、预算初审意见的文字材料。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议计划、预算报告时,有针对性地参阅财经委的初审报告,对不明白的事情当场提问,随问随答,确保人代会计划预算审查工作更具专业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为了做好审议政府计划、财政、审计等报告的准备,每年从6月中旬起就着手对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进行初步审查,组织安排政府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汇报会,并根据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向主任会议提交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注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手段,掌握自治区本级财政收支和其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在九届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计报告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宁夏日报和宁夏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审计报告进行了深度报道,审计出的突出问题,财经委进行跟踪监督,连续五年对财政性统筹资金的安排配置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和跟踪监督,针对资金配置分散、计划下达不完整、计划调整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提出了完善地方财政统筹资金安排配置原则、方法和审批程序的建议,为深化计划预算执行监督找到了新的切入点。

  如在初审2008年度计划、预算草案时,提前介入、主动调研,针对我区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等情况,提出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完善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等意见建议;针对财政收支矛盾大、统筹实现山川和城乡之间公共财政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艰巨、部分用于经济建设的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科学发展的稳定投入机制,加大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乡财政实力,化解乡镇债务,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制定和落实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税政策等意见建议。这些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大都被政府部门采纳。在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了重要事项通报制度、月联系和季度分析制度,要求发改委、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每月报送预算收支、重点项目建设及其他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研究,及时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调整变化,向有关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参考建议。

  为使及其会对政府经济工作的监督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突出改革、发展和创新的需要,真正通过依法监督推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和跨越式发展。近年来,财经委围绕“三会”的有关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拓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调研思路,着力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一)紧紧围绕关系自治区经济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选择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落实整改监督措施

  通过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督办,是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有效途径。根据代表和会组员提出的政府经济工作中一些较为重要或反映突出的问题,在认真开展前期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按照“三个服务”的要求,建议会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创新经济发展环境、县域经济发展、城市化建设、国有资产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经济适用房建设、公路治理超限超载、招商引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福利彩票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监管、民生计划执行、群众生活必须品价格管理、应对金融危机、工业经济运行等26项涉及财经方面的工作报告。通过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督办,为确保地方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提高投资环境的整体竞争力和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住房保障、市场价格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依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调研并取得实效,是摆在地方各级及其会监督工作中的一个重大课题。财经工作量大面广,联系着政府经济工作的大头,这些工作与社会经济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必须围绕“三会”的有关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调研思路,着力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九届会以来,共组织税收征收管理法、政府采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地方金融运行、沿黄城市带建设、稳定物价、新建住宅配套设施收费等多个专题进行视察和调研。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一是选准主题,提前调研,围绕法律调整的核心内容和执法实践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出问卷提纲,以媒体公告、问卷调查的形式,提前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岗位干部群众发放执法情况问卷调查表,多角度、多层次检查行政执法情况,体现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二是真正让被检查部门和执法主体感到的执法检查问题看得清、建议提得准,既有针对性、又有典型性、更具权威性,每次执法检查时我们都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地进行实地检查,形成共识,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三是有的放矢,提出要求,增强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四是抓住重点,监督整改,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在视察和调研中,重点参与对基础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视察,抓住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尤其是围绕财税体制改革等难点问题组织进行视察和调查。

  为了让代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的实施和完成情况,积极联系、协调自治区政府首次向会报告了自治区2007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民生计划,为做好审议的各项工作,组织人员对民生计划及其实施情况进行了前期调查研究,按单位逐个核实执行情况,并专门制作出图文并茂的参阅资料供会组员审议时参考,收到了较好效果。2008年针对我区CPI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支出增加等问题,及时组织会部分委员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区多个市县基层,就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并建议会听取了自治区政府《关于当前物价形势及价格监管工作的报告》,同时认真搞好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支持政府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和控制粮、油、肉、蛋、奶、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水平。在计划、预算初审和执行监督中,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坚持民生优先的理念,注意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审查和监督“三农”、就业创业、教育、卫生医疗、环保、社会保障尤其是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保障方面的资金和项目,不仅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增长要求、安排得合理与否,而且还要监督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项目建设能否如期完成,有力地促进了民生改善。

  2009年以来,协助自治区会开展“安全发展宁夏行”和“民生计划宁夏行”两个专项活动,进一步拓展和创新监督方式,集中力量督促和支持政府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两个行动突出重点,精心选题,求真务实,不走过场,不拘泥于某一种监督形式,而是多措并举,灵活运用审议报告、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突出轻车简从,注重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监督的整体效应和联动机制。在已开展的“安全发展宁夏行”活动中,努力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把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既不能为了支持而无原则地“支持”,一团和气、文过饰非,也不能为了监督而“监督”,相互掣肘、唱对台戏。以全面、辨证、发展、动态的观点去把握被监督对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敢于并善于监督,讲究方式方法,推动政府改进工作。二是认真贯彻监督法的公开性要求,扩大、规范和引导公众参与监督,逐步明确公开的法定途径、形式、载体、时限,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和代表在监督议题的选择和确定上真正“作主”,特别是在监督的薄弱环节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监督项目上取得新进展,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加强监督力度。三是科学选定监督内容与监督形式,研究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的性质与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形式,充分发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的作用,做到监督内容与监督形式的有机统一,强化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益。四是围绕经济社会大局,力求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上进一步开拓经济工作监督新局面,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突破口,用新的眼光审视监督工作,用新的观念谋划监督思路,勇于实践,锐意创新,在创新中求突破,在创新中抓落实,在创新中促发展,使监督工作焕发出勃勃生机。在 “民生计划宁夏行”活动方案设计上,就自治区政府为民办30件实事进展情况进行了摸排,注意突出随机性和可查验性,进一步丰富了活动的内容,彰显了探索创新和注重监督实效的理念。

  近年来,财经工作计划中的15条创新措施,一些是财经工作履职实践的结晶,一些是贯彻落实监督法与时俱进的探索,大都得到了落实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创新财经立法工作方面,制定的财经经济法规立法初审规程,建立起工作人员“专审”、办事机构“会审”、委员会分管负责人“复审”、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把关审”的严格程序,规范了内部各工作环节。在创新计划预算审查工作方面,针对部分代表反映人代会上计划报告与政府工作报告内容重复较多、预算报告交待不细等问题,就如何改进和规范两个报告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突出特色、减少重复、便于审议、促进监督”的思路,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了人代会计划和预算的报告内容,两个报告重点汇报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指标和由政府决策的重点工作及依据、措施等,相应简化经济社会发展中应由市场调节和经济组织决定的内容。与此同时,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同级审”,加强了对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督促工作。在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面,注意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常规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在为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服务、组织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努力做到事前介入、事中参谋、事后落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并注重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评论留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