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财富管理业务及客户整

  • 2023-02-26
  • John Dowson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财富管理业务及客户整

  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财富管理业务及客户整体迁移合并的联合公告

  为实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财富管理业务整合及转型升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受让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立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21号)和无异议函,中金公司拟将境内财富管理业务及客户划转(迁移合并)至中金财富。本次迁移合并涉及中金公司24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分支机构”,详见附件《中金公司分支机构列表》),其中20家分支机构将变更为中金财富的证券营业部,4家分支机构的财富管理业务及客户将迁移至中金财富新设立的4家证券营业部。

  根据现行证券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规范的要求,中金公司与中金财富会同迁移所涉外部相关单位,将通过业务清理和技术支持完成第三方存管系统、账户管理系统、交易系统等信息技术系统的整合,以及客户与业务数据、交易单元、结算交收路径、指定交易及托管关系的迁移,将中金公司境内财富管理业务及客户整体迁移至中金财富(以下简称“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稳妥、有序推进整合所涉各项业务。现就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会商并取得迁移所涉外部相关单位的协同支持,定于2021年9月3日(以下简称“迁移日”)日终清算完成后,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将中金公司的境内财富管理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入中金财富。

  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后,中金公司的境内财富管理业务相关客户转为中金财富的客户并由中金财富提供相关服务,迁移客户相关债权债务全部由中金财富承继。

  同时,基于现行证券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规范的限制,中金公司需要在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完成前提前停止相关分支机构拟迁移财富管理客户的跨期业务及交易权限业务,具体包括:

  2021年7月23日起,停止提供B股账户的开户代理服务。2021年9月6日起,由中金财富提供相应服务。

  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间,停止提供沪市B股交易的代理服务。2021年9月7日起,由中金财富提供相应服务,客户沪市B股账户指定的交易单元号由23847变更为20026。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3日期间,停止提供信用证券账户深圳配股、配债认购业务,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日期间,停止提供信用证券账户深圳增发申购业务,自2021年9月6日起由中金财富提供上述相应服务。

  2021年8月31日起,停止提供深市信用账户的新股及新债申购业务,2021年9月6日起,由中金财富提供相应服务。

  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停止提供信用证券账户的开户代理服务。2021年9月9日起,由中金财富提供相应服务。

  客户截至迁移日尚未了结的融资交易合约(以下简称“原融资存续合约”)无需提前了结。但客户如拟在迁移日后与中金财富新开展融资融券交易或对原融资存续合约进行展期,则客户需与中金财富重新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否则,自2021年9月6日起,客户融资、融券交易新开仓将被限制且原融资存续合约禁止展期,客户需在原融资存续合约到期前偿还债务。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签订和业务规则调整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

  2021年9月6日起,如拟在中金财富开展股票期权业务,需至中金财富营业网点重新履行开立股票期权账户程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期限在28天以上的正回购业务,并停止质押入库。2021年8月2日起,停止期限为28天及以下的正回购业务。

  2021年9月6日起,客户如拟在中金财富开展正回购业务,需与中金财富重新签署正回购业务协议。

  2021年9月3日闭市后停止提供隔夜委托服务。2021年9月6日起,由中金财富提供相应服务。

  2021年8月25日起,停止提供投资人登记存管业务的代理服务(含证券质押与解质、证券非交易过户、证券查询等)。2021年9月6日起,由中金财富提供相应服务。

  2021年7月23日起,停止OMS交易系统开户客户(12位资金账号)报价回购业务所有品种的新增及续作委托。

  2021年8月27日起,停止恒生交易系统开户客户(9位资金账号)报价回购业务(包括代理委托)所有品种的新增及续作委托。

  2021年9月6日起,客户如拟在中金财富开展报价回购业务,需与中金财富重新签署报价回购业务协议。

  2021年9月3日,停止当日上海债券合格投资者开通及关闭服务。2021年9月6日起,由中金财富提供相应服务。

  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间,停止提供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含签约、授信申请、合约查询等),股权激励系统平台查询等服务将受到影响。

  就股权激励业务,上市公司激励对象在中金公司开立的账户,将整体迁移至中金财富,迁移后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服务将由中金财富提供;激励对象不可转户、销户,否则将影响激励权益的授予等服务。

  就行权融资业务,客户截至迁移日尚未了结的行权融资合约(以下简称“原行权融资存续合约”)无需提前了结。但客户如拟在迁移日后与中金财富新开展行权融资交易或对原行权融资存续合约进行展期,则须与中金财富重新签订行权融资业务合同,否则,自2021年9月6日起,客户行权融资新开仓将被限制且原行权融资存续合约将无法展期,客户须在原行权融资存续合约到期前偿还债务。

  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9月3日期间,停止恒生交易系统开户客户(9位资金账号)沪市及深市场内基金认购业务,同时停止OMS交易系统开户客户(12位资金账号)沪市及深市场内基金所有业务。

  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9月3日期间,停止恒生交易系统开户客户(9位资金账号)沪市及深市场内基金申赎业务。

  2021年9月6日起,由中金财富提供上述场内基金业务相关服务(其中,2021年9月6日暂停深证LOF基金买卖、申赎、场内转场外业务,2021年9月7日起恢复该被暂停业务)。

  2021年8月16日起,分批停止提供场外产品(包括场外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资管产品、收益凭证、基金组合、智能投资等)交易类业务,包括认购、申购、参与、赎回、退出、分红方式设置、基金转换、份额转托管、定时定额申购、非交易过户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顾业务和微50组合投资顾问业务涉及的场外产品暂停申购、参与、退出安排以下述第(十四)、(十五)项内容为准。

  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进行客户场外产品持仓迁移工作,在此期间,场外产品查询业务将受到影响。

  2021年9月6日起,如客户产品持仓成功迁移,由中金财富提供对应场外产品交易类、账户类业务服务。如客户产品持仓未成功迁移,将在迁移日之后继续进行持仓迁移,在迁移成功前由中金公司和中金财富协同提供对应场外产品的相关服务。

  自迁移日起,对于投资者已签署《中金财富私享X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变更协商函》(以下简称“变更协商函”)或在资产管理合同“或有事件”条款中已向投资者披露将进行管理人变更的资产管理产品,中金财富将取代中金公司作为管理人,并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行使管理利、履行管理人义务。

  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9月3日,中金财富私享系列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私享系列”)将进行预迁移工作。此期间,私享系列产品可能将停止办理追加、提取业务,其他影响详见变更协商函。如有投资者不同意私享系列具体产品的管理人变更,可经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终止该产品。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3日,中金财富宏远1期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金财富宏远2期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金财富致远资产配置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称“集合资管产品”)将进行预迁移工作。此期间,集合资管产品将停止办理委托资产的参与、退出、退出预约登记业务,其他影响详见管理人公告的关于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合同变更的征询意见函。如有投资者不同意集合资管产品的管理人变更,可于管理人设置的异议期2021年8月13日申请退出。

  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进行客户基金投顾组合持仓迁移工作,在此期间,基金投顾组合查询业务可能受到影响。

  2021年9月6日起,如客户基金投顾组合持仓成功迁移,由中金财富提供基金投顾服务。如客户基金投顾组合持仓未成功迁移,将在迁移日之后继续进行持仓迁移,在迁移成功之前由中金公司和中金财富协同提供基金投顾服务。

  如有客户不认可上述基金投顾服务主体变更的安排,可于2021年8月23日15:00 前通过赎回全部基金投顾组合的方式停止参与基金投顾业务。

  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进行客户微50组合持仓迁移工作,在此期间,微50组合查询业务可能受到影响。

  2021年9月6日起,如客户微50组合持仓成功迁移,由中金财富提供微50组合投资顾问服务。如客户微50组合持仓未成功迁移,将在迁移日之后继续进行持仓迁移,在迁移成功之前由中金公司和中金财富协同提供微50组合投资顾问服务。

  2021年8月25日起,停止创业板交易权限新增、撤销业务,已有创业板交易权限客户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

  2021年8月25日起,停止科创板交易权限新增、撤销业务,已有科创板交易权限客户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不受影响。

  2021年8月25日起,停止沪市、深市港股通交易权限新增、撤销业务,已有沪港通或深港通交易权限客户相应市场港股通股票交易不受影响。

  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金公司和中金财富以“充分尊重投资者自愿选择”为原则,拟定了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对中金公司境内财富管理客户影响的应急方案(即,客户异议的应急处理方案)。具体如下:

  鉴于整体迁移合并需要进行第三方存管系统的整合及客户与业务数据的迁移,不愿随整体迁移并入中金财富的中金公司相关分支机构财富管理客户,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由客户按规定程序办理转、销户手续(股权激励对象如转、销户将影响获授股权激励权益)。如至2021年8月20日,未办理转、销户手续的客户,则视同同意实施整体迁移方案并入中金财富,由中金财富受理客户各项需求并提供优质服务。

  鉴于整体迁移合并需要进行第三方存管系统的整合、客户与业务数据的迁移及跨期业务清理,不愿提前停止参与前述跨期业务的中金公司相关分支机构财富管理客户,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由客户按规定程序办理销户或转户至中金财富或其他证券公司等机构。

  届时,中金公司和中金财富将根据本公告之“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对中金公司客户的影响”部分所列示的跨期业务的处理方案进行系统权限限制。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并经妥善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中金公司将相关分支机构的财富管理业务及客户划转至中金财富。上述情况详见中金公司、中金财富发布在官网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1. 中金公司相关分支机构的财富管理客户转为中金财富的客户,由中金财富提供账户管理、交易委托与结算交收等各项服务。中金公司相关分支机构的财富管理客户与中金公司所签订的《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定交易协议》、《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委托协议书》、《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证券经纪服务协议》、《证券投资操作备忘录》、《投资管理系统使用协议》、《特殊方式委托交易协议》、《用户协议》/《用户注册及使用条款》、《隐私政策》、《网络服务协议》、《电子签名约定书》、《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基金投顾组合定时定额申购业务委托协议》、《微50组合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中金宝服务协议》、《中金公司基金定时定额申购业务委托协议》、《公募基金组合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智能投顾平台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证券质押综合服务协议》、《股权激励服务协议》、(股权激励)《授权委托书》、《综合金融业务合作协议》、《证券账户限制申请书》等业务协议,由中金财富承继,并按原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但中金公司、中金财富另有公告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金财富”APP拟更名为“中金财富管理”APP(以下称为“经典版”APP);“掌中投”APP拟更名为“中金财富”APP(以下称为“新版”APP)。

  2021年8月20日起,“经典版”APP将关停开户功能,客户可下载“新版”APP进行线日,“经典版”APP将暂停业务办理相关功能,2021年9月6日起恢复。

  “中金手机炒股”(同花顺APP版)、“中金证券同花顺”(PC版)及“中金网上交易客户端”(12位资金账号专用版)于2021年9月6日起将不再提供服务,客户可下载“新版”APP、掌中投同花顺(后拟更名为“中金财富同花顺”APP)或“中金财富专业版”PC客户端等进行线上交易。

  2021年9月6日起,原中金财富管理网站(网址:)将不再提供服务,原中金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相关客户可通过中金财富官网(网址:)下载相关交易软件及查阅公告等。

  (二)受制于现行证券市场交易托管、结算交收等业务规则,且涉及多方外部机构的协同,中金公司相关分支机构之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至中金财富的实施相对复杂。特别是本公告之“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对中金公司客户的影响”部分所列示的跨期业务的处理方案,将对中金公司相关分支机构财富管理客户参与所述跨期业务产生影响,请前述客户予以及时、充分的关注和重视,并基于自己的意愿做适当安排,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因需协调多方外部机构的时间安排,可能存在整体迁移时间较公告时间延期的风险。如发生整体迁移时间延期,中金公司、中金财富将另行公告并对客户进行告知。

  本公告除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外,还将通过中金财富和中金公司的公司网站、中金公司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渠道发布,同时通过短信及中金公司客户交易终端弹出信息提示等方式对相关客户进行告知。投资者可登录中金公司网站(网址:)、中金财富网站(网址:)、中金财富管理网站(网址:)查询或致电中金财富客服热线),也可联系相关分支机构(具体信息见附表)问询。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评论留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