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国家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
2013年,国家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有关重要会议和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着眼社会关切,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统计公开透明取得新进展。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局长马建堂多次作出指示和批示,要求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重要抓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增强公开实效。2013年,国家统计局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依法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等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布信息力度进一步加大。在认真做好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切实做好行政审批、统计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常规统计数据发布工作,并新增发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1个大类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主营活动利润等效益数据,分行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和核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数据,以及近10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2005-2012年中国创新指数等数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统计指标数据的解读,进一步充实元数据发布,更加详细细致地公开统计方法制度,及时公布数据修订、口径调整等变动情况,并在新闻稿中增加统计图和统计表,以便于公众更为直观、客观、全面地了解统计数据变化情况。
(三)信息公开平台更加多样。通过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中国统计信息网、国家统计数据库、新闻发布会、举办统计开放日等活动、提供统计信息公开服务场所现场服务、电话及电子邮件、统计出版物等,主动及时公开统计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有效提供信息服务。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中国统计信息网和国家统计数据库进行了全面升级,针对统计报表因制度方法改革而带来的变动,全面调整了数据库指标体系,保证数据库指标和数据的动态更新。积极探索基于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和统计移动资讯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信息发布渠道,着力打造更加及时、便捷、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平台,社会公众获取统计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1.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主动公开统计信息。2013年,中国统计信息网进行了全面改版,并于12月14日正式上线运行。改版后的网站,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计,合理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框架,分类设置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务信息、计划规划等子目录。全年共发布7大类相关工作信息1800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章文件、审批与收费情况、统计标准、统计数据表、动态信息、人事工作和其他公告等。全国“”期间,中国统计信息网设立“”服务专题网页,刊发国内国际宏观经济主要数据(包括《中国统计年鉴》及《国际统计年鉴》等)、统计改革、统计法规及标准,世界经济形势及展望等经济热点问题研究的专题分析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生产系列视频等。同时,中国统计信息网与全国、全国政协、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和国际主要机构数据发布网址进行集成对接,初步实现了数据共享。
此外,国家统计局通过基于门户网站的国家统计数据库发布统计数据。2013年,推出了大容量且和友好方便快捷的新版国家统计数据库,并于9月12日正式上线服务,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新版数据库包含统计指标3万多个、数据量600多万笔左右。所公开的数据,涵盖月度、季度、年度和普查等多个种类,涉及地区数据、全国数据、部门数据和国际数据。用户可通过简单快捷查询和模糊查询方便查找所需要的信息,还可直接在查询页面上对数据进行在线计算、筛选、统计、交叉制表和作图等。同时,增设了数据下载、分享等功能。
2.通过统计微信和移动资讯客户端主动公开信息。国家统计局积极拓展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于2013年5月16日正式开通官方微信“统计微讯”,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统计信息。通过“最新发布”、“统计故事”、“国际统计数据速递”等十余个栏目,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数据、数据解读、统计知识、统计工作等各类统计信息700篇左右;通过设置自定义菜单和关键词自动回复功能,方便用户快捷查询所需的统计数据和指标。通过人工回复和交流,实现一对一在线答疑互动交流,及时解答公众咨询。同时,认真做好“中国统计”、“数据中国”统计移动资讯客户端运维工作,采用动态图表方式发布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历史变化情况,数据涵盖了GDP、CPI、工业、房地产等社会公众最关注的16个专业270多项指标。
3.通过新闻发布等方式及时发布国民经济运行数据。年初制定“2013年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见附表)并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全年按照日程表定期发布统计数据,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共发布新闻稿件和解读稿件230余篇。重要统计信息,第一时间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发布。全年共赴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参加4次场新闻发布会,赴国务院新闻办向中外记者介绍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应邀赴新华网接受网络专题访谈,向社会公众详细解读经济热点问题及2013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局新闻发言人分别应外交部和外宣办之邀,参加中国经济专题吹风会,向中外记者介绍中国经济运行态势。
4.通过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公开信息。2013年第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以“统计为您服务”为主题,邀请了中外记者、网友、企业代表、基层统计人员、外国专家等百余人走进统计局,通过请其参观展览和图文陈列、观看视频、现场体验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了统计系统奋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一系列新举措。同时,在新浪网开设“第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微博,开展网友征集活动和用户需求调查,详细解答网友代表和媒体记者关心的统计热点问题,并同步播报现场活动进展。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国家统计局精心组织了《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了“我与统计法一起走过的30年”法治征文活动和全国统计普法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共收到征文1800多篇,宣传口号5000多条;举办了“《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共收到75万余张答题卡。
5.通过统计出版物公开统计信息。编辑出版了《中国主要统计指标诠释(第二版)》,全面地介绍中国政府统计体系、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指标和统计改革等。编印了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在指标体系和篇章篇幅上作了有益探索。编印出版了《中国统计摘要》、《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发展报告》和《中国统计概览》等统计资料和书籍。此外,国家统计局还通过中国信息报、《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中国统计月报》、《中国国情国力》、《中国统计》、《统计研究》、《调研世界》等报刊,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6.通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发布信息。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倡议建立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的参加国,国家统计局通过IMF网站向世界公开我国物质生产、财政、金融、对外部门和社会人口等主要统计数据并作出诠释。
1.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国家统计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和清理工作,及时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在中国统计信息网予以公示。2013年,围绕部门调查项目、涉外调查项目审批工作,在已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定期公布审批结果等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流程,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同时,认真推进统计从业资格许可有关信息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有关信息。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统计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以及2012年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同时,根据公民个人依申请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了2007年至2009年统计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3.积极公开重大统计工作信息。国家统计局通过各种载体,主动向社会公开统计重要工作信息。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国家统计局2013年工作重中之重。国家统计局主动公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情况、工作进展和各地动态。如,通过在中国统计信息网上开通的“中国经济普查”专题网页和中国信息报等刊发倡议信和评论员文章;组织开展了宣传月活动以及“经济普查1+1”和“随手拍经普”等主题活动;制作并在媒体播放普查宣传公益广告片,制作了电视节目;开展了专题网络访谈;开通了“中国经济普查”官方微博等。
4.主动公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情况。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群众举报,并通过向调查对象发送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法律告知书、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法律告知书等形式公开举报方式。全年收到有价值的群众举报122件。此外,。对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云南省陆良县、四川省盐亭县等3起重大或典型统计弄虚作假案件通过网站“曝光台•回音壁”和有关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
2013年,国家统计局依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受理并规范答复。中国统计信息网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功能,方便了公众在线申请,提高了工作效率。
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8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回复。公开申请主要用于课题研究、论文撰写、司法参考等,其中予以公开的12件,占31.58%;申请信息不存在的8件,占21.05%;申请信息部分告之的6件,占15.79%;申请信息不予公开的(主要依据执行《统计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5件,占13.16%;非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的申请3件,占7.89%;发出信息补正通知4件,占10.53%。
国家统计局在中国统计资料馆设立资料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公共信息服务室、电话咨询室等,在中国统计信息网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现场查阅、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查阅统计信息,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国家统计局全年共接听并答复社会公众咨询电线个;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咨询2818件;在中国统计资料馆现场接待查阅资料593人次。
2013年,改版后的中国统计信息网设立了“局长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了“常见问题解答”专栏,对近年来公众关注的主要统计问题(共97条)进行了梳理,集中公开解答。
2013年,国家统计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有3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国家统计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2013年,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主动公开非涉密统计信息的内容需进一步扩展,重大统计信息的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紧急回应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中国统计信息网的等公开载体的建设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在线依申请公开的互动性需进一步提高等。
2014年,国家统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奋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契机,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服务实效。
(一)进一步拓展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统计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丰富公众关心的指标数据,增加发布经济转型升级、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数据,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主动及时科学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二)建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和监督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托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联络员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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