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常用的发行方法是网上申购和网下发行。其中网上申购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平台进行,投资者可以比照常规A股交易的方法进行操作。而网下发行一般针对法人投资者。
(2)T日,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0条安排网上网下发行数量回拨的,应在T日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
(3)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4)T+2日,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5)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投资者持有市值数据发给上交所,上交所将据此计算投资者可申购额度数据,并于T-1日晚间发送至客户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对于在T日变更指定交易后申购的投资者,在T-1日晚间可以在原有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查询申购额度数据,如证券公司未办理市值数据迁移,则投资者T日在变更指定交易后的证券营业部内查询不到申购数据,也无法正常参与申购。
根据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T+3日前(含T+3日)不得为参与申购的投资者申报撤销指定交易。同时,建议有意参与申购的投资者T日不要变更指定交易。
(2)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10:00前,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初步询价参数,并确认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参与资格。
(3)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对象报价。同一个网下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报价。
(6)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下发行公告;主承销商剔除不得参与申购的初步询价报价,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并于15:00前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确认。
(8)T+1日,主承销商上传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查询网下获配应缴款情况。原T+1日会计师事务所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T+2日16:00前,获配的网下投资者须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或未从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资金,其相应的获配股份视为无效认购,不登记至网下投资者证券账户,并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三是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付款凭证备注信息(如股票代码、证券账户等信息)需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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