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日前呼吁广大投资者掌握必要的证券法律知识,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识别能力,慎防新型股票发行行为。
为此,广东证监局呼吁广大投资者掌握以下必要的证券法律知识。一是公开发行股票必须经过证监会核准。二是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三是个人投资者非合法新股网下配售对象。四是投资者应依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和股票发行公告等公开发行股票必备文件进行股票投资。(谢闻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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