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中原证券、国海证券相继抛出了定增方案,最高募资分别为70亿元、85亿元。在监管部门的最新反馈意见中,这两家券商均被问及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能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公司本身与控股或参股公司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等。
8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发行监管部对18家公司再融资申请的反馈意见,其中包含中原证券、国海证券等2家券商。
今年4月30日,中原证券公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拟发行不超1.93亿股,累计募资不超过7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其中,33亿元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21亿元用于发展投资与交易业务,8亿元用于增资子公司,2亿元用于建设信息系统,6亿元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8月8日,中原证券称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获证监会受理。
另一券商国海证券则在更早时候的2021年1月就抛出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今年4月公司发布修订后预案,8月4日获得证监会受理。
根据最新方案,国海证券此次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85亿元,主要用于投资与交易业务、资本中介业务、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其他营运资金安排。其中,投资与交易业务投入金额达到40亿元。
从监管此次反馈的意见来看,上述两家券商被问询的问题有一定共性。首先是数十亿募集资金的使用问题。监管要求中原证券详细说明此次补充资本的资本中介业务、投资与交易业务等在报告期内的投入或发展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具体投入内容、投入金额测算依据、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其次是涉房业务。监管均要求中原证券和国海证券对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作出说明。
最后是有关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计提。其中,中原证券被要求就存在的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补充说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以及计提是否充分;而国海证券由于在承销山东胜通集团债券项目中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截至2021年报披露日,存在与胜通集团案相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总额4.19亿元,申请人总承销金额为30亿元,计提3025万元预计负债,因此监管也要求国海证券说明涉及民事赔偿案件预计负债相关参数选择以及测算过程,以及是否足额计提预计负债。
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的证券业,资本规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发展潜力,因此在行业激烈竞争之下,补充资本成为诸多券商的头等大事之一。
中原证券表示,公司将借由本次定增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实际,加大对各项业务的投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
国海证券则表示,通过此次定增,可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特别是创新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强化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对于券商的再融资,无论是监管方还是券商的股东方,尤其关注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该券商近年来风控水平的变化,以及所受处罚数量和严重程度如何;另一方面,是该券商目前的业绩水平如何,再融资扩大规模后,是否有能力利用好募集资金。
今年上半年尤其是一季度,由于受到行情波动的影响,绝大多数券商的半年度业绩均出现了较大下滑,中原证券和国海证券也未能幸免。
根据中原证券发布的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中原证券对此解释,2022 年上半年,受国际局势及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股票市场波动明显,公司的一、二级市场投资业务收入同比减少;受投行项目周期性影响,承销业务收入同比减少;同时,公司的股票质押等业务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8月20日,国海证券公布了半年报。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4亿元,同比下降36.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亿元,同比下降47.49%。国海证券表示,受上半年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权益投资等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同比下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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