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场外配资的手段不断翻新。而证监会长期以来对此“零容忍”,和公安等执法部门联合打击场外配资也已常态化。
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在北京地区率先启动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工作要求,北京地区完成首批试点项目的征集遴选、专家评审、专业评估、社会公示等工作,并于同年12月30日启动对首批项目的试点。信达证券牵头申报项目——“基于人工智能的单账户配资异常交易监测系统”便是其中之一。
作为全国第一个开始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的城市,为全面展现首批项目特点,同时也对北京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进行回顾、展望,北京证监局、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共同组成的“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专项工作组”(即“北京工作组”)与新京报贝壳财经联合推出了“独家揭秘北京首批项目”专题。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对话相关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申报的关键人员,试图对首批项目进行全方位解读和分析。
信达证券首席信息官俞仕龙介绍,非法配资行为在证券行业中最易出现在中小投资者中间。因为融资融券业务本身有一定门槛,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要求较高,需要投资者有一定的炒股经验和50万元的资金门槛。部分客户达不到资金标准,往往通过高利贷等渠道配资借钱放大杠杆炒股。
“比如常见的伞形结构配资,通过一个大账户底下带着无数小账户,大账户100万元,实际底下挂着10个小账户给10个客户,每人10万元。表面上看是一个账户一个客户在炒股,实际是10个客户。”俞仕龙表示,这种配资模式屡抓不尽,一旦配资平台跑路,很容易从借贷问题变成社会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早期伞型配资模式比较容易被发现,但是后来又出现了单账户配资等更隐蔽的配资行为。对此,监管高度关注并提出了相关研究课题,如何通过先进技术判断哪些客户存在配资行为。
“简单来讲,我们基于人工智能、云计算、联邦学习等前沿技术做了一套系统,来辅助券商、监管抓配资。”俞仕龙说,这套系统配资的技术逻辑跟以往有很大差异。“此前我们主要是利用监管的经验模型来定义系统,定义一套规则,去数据中找到符合条件的可疑配资账户,如果账户匹配上了某个定义的规则,则定义该账户涉嫌配资;而此次试点的系统则是没有定义规则,只是依据原始配资样本数据,利用神经网络的AI技术,依据客户交易行为数据抽象的向量特征差异性表达,而不断学习迭代,识别出有可能涉嫌配资的账户,交由合规风控人员进行查处。”
据其介绍,后期随着该项目接入更多券商机构客群样本,可以形成一个矩阵式的全辖统一监管平台,把所有账户的样本抽象,通过联邦学习方法进行学习,精准度会更高,有助于监管定位识别非法配资的客户。
这一试点项目在公示之前已经处于上线状态。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10月,信达证券在公司全量客户数据中已预测出大概几十个配资疑似度较高的客户样本。
“目前我们只是找出可能涉嫌配资的账号,还没有进一步执行配资查处工作,某种程度上讲,项目随时可以验收,但下一步具体如何操作还需要和监管部门沟通后完善。”俞仕龙表示,出箱的过程就是执行的过程,最终会形成一个试点闭环。此次试点的目的是为了让监管科技更好的开花结果。
金融和科技正在以一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的速度融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以及近两年备受追捧的元宇宙等数字技术,不断的在金融领域推陈出新。这一过程中,业内对于科技创新和业务创新的争议不断,有人说是科技引领业务创新,也有人说业务创新驱动科技发展。
“它是一个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关系。”俞仕龙指出,通常技术创新会带来业务跨越式的发展,客户的行为习惯、消费习惯会被颠覆,甚至会带来另一个维度的改变,尤其是伴随着元宇宙这个新技术的成熟和应用。同时,业务反过来也会驱动技术发展,但需要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俞仕龙认为,2022年金融行业应用科技创新的热点包括基于区块链的隐私计算、行业云的金融科技场景应用、数字人的应用以及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的监管科技。
谈及发展前景,俞仕龙指出,未来符合国家金融改革大政方针和数字化转型方面所衍生出的金融科技场景,均有较大发展空间。
首先,金融机构要有一定担当,应更好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低碳绿色产业、科技创新企业、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应用金融科技来做更好的支持,比如,通过科技手段的应用使得金融机构更了解对象,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其次,现在各个行业都在不断加强数字化转型,金融机构在迎接数字经济浪潮中,也有非常多的场景,这也是接下来金融科技一个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再次,监管科技是非常具有发展空间的应用场景,没有科技手段,时代赋予监管的一些职责可能难以完成,而且现在金融体系变得复杂庞大,金融科技牵一发动全身,经不起试错,要格外注意金融科技创新的风险。这就需要有新方法来协助监管,要用科技来监管科技,才能够确保风险可控。
“技术本身没有原罪,可以说,技术就像一把刀,关键是谁用。”俞仕龙认为,针对合规的管控,更应该关注什么人去用这把“刀”,“这个人在用这把‘刀’的时候想干什么,做什么?”俞仕龙表示,不能因为担心合规风险,就放弃技术进步,因而跟不上世界科技发展的潮流,关键还是要有序、可控地去使用这些技术。
在他看来,金融科创试点的出现,把“使用人”和技术本身带来的风险控制在了一定的范围内,在入箱实践过程中,大家逐渐了解试点所带来的影响和风险,等到看清楚了,就可以制定相应制度与监管策略去约束管理,避免更大风险发生。
俞仕龙:第一,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机制会越来越成熟。此前资本市场很多机构、监管单位都在鼓励金融科技创新,或是民间自发的项目评审,主要集中在部分头部机构。此次创新试点,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让各家机构的金融科技创新能够有据可循,有利于加快国内资本市场金融科技的规范发展。
第二,提高了金融科技在资本市场行业内的地位和重视程度,促进各家金融机构加大在金融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和研究。
第三,坚定了科技人的创新自信。原来科技人有很大的顾虑,总怕在创新过程中出错,特别是金融体系试错成本很大,而监管试点机制的推出,使得大家更放心地进行创新。
俞仕龙:第一,先发优势,相比其他城市还在摸索,北京首批试点已经完成公示,不少机构参与进来,熟悉试点流程。因此第二批、第三批试点也会更有经验,速度更快。建议北京应尽快把先发优势打造成样板。
第二,北京的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是最多的,这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了很大协作空间,希望未来证监会、金融局能够帮我们找到更多合作机构,充分发挥北京各个机构协作优势。
第三,北京的金融机构众多,且央企、国企及大型金融机构集中,这些金融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更能发挥出更大作用,应该承担更多金融科技创新工作。北京要充分发挥这个优势,找到让他们发挥创新的空间。
俞仕龙:第一,尽量扩大范围和区域,让更多科技企业充分参与进来,尤其是聚焦政府组织的活动,让金融机构和被服务的实体企业、科技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让更多非行业内的科研院校、有实际科技成果的企业能够进入资本市场,让资本市场的金融机构分享科技带来的变革。
第二,可以适度引导试点和课题方向。事实上,如果不是来自有关部门的指导,我公司也不会想到做监管科技的创新。
很多时候,券商主要根据实际业务场景摸索,比如作为一家中型券商,我们申报业务主导的金融科技项目并没有太多优势,因为头部券商优势更显著。基于此,我们觉得可以在监管科技领域贡献力量,协助监管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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