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名词字典(1) – 劳资谈判协议

  • 2022-11-01
  • John Dowson

NBA名词字典(1) – 劳资谈判协议

  不知道大家在看有关NBA新闻的时候,会不会不明白一些专有名词?在这个系列,笔者会为大家一一介绍。但在了解这些专有名词前,大家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劳资谈判协议, 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 (以下简称CBA)。

  NBA 是在1983年开始制定劳资谈判协议,也是美国四大运动 (NBA, MLB, NFL, NHL)之中,首次出现薪资上限的概念。劳资谈判协议这份协议是由劳方和资方所谈判出来的,劳方的代表是球员工会,而资方的代表是由三十支球队老板和行政人员组成的美国篮球联盟。

  这份协议是由双方共同制定的规则及条款,包含了不同签约和交限的运作、如何制定一些球队薪资上限、选透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劳资谈判协议的有效期限是五至六年,像最新在2017至2018年生效的CBA,会在2024年六月结束,而最后一年为双方选择权。只要任何一方在2022年12月15日前通知对方,就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NBA球员的平均薪资低于其他三大联赛、 或劳资谈判协议条款没有被法院通过,劳资谈判协议是会被提前终止。过去在1999年及2011年,NBA曾经因为双方未能在赛季前就劳资谈判协议细节达成协议,导致联盟停罢,成为了缩水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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