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不同涵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6)

  • 2022-11-01
  • John Dowson

两种不同涵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6)

  我们曾经讲,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但必须搞清楚,我们在改革中要完善的,应当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而不是那种超阶段的传统社会主义。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和马克思所说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主义,具有质的区别;而它们的初级阶段分别处于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前者处于人类社会第三阶段,即自由联合关系阶段;后者处于第二阶段,即物的依赖关系阶段。为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归入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而在理论上降低主义社会门槛,是不适当的。

  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过渡时期”混为一谈也是不准确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本不是马克思所说的“上的过渡时期”。前者仅仅同后发展国家的社会主义道路相联系,而且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体现的是人类社会第二阶段的关系;后者同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无产阶级转变为主义社会相联系,体现的是上的转变。在上的过渡时期,已经不是原来意义的国家了,恩格斯建议,在党的纲领中把“国家”一词全部改成“共同体”。[7]324-325把“过渡时期”用在我国是不确切的;实际上那不过是战后稳定政局和恢复国民经济的一个短暂阶段。

  人们在谈论“社会主义制度”的时候,例如在谈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时候,往往把不同意义的社会主义制度混为一谈了,有时候甚至是随心所欲地滥用。实际上,撇开形形色色的非科学社会主义不论,就经济制度来说,理论上可能的和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一共有三种:

  第一种是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首先是它的第一阶段的经济制度。现在,这种经济制度只是理论上的设想。这种经济制度是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理论上的对立物而概括出来的,主要包括:全社会范围内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社会所有),社会统一组织和有计划的调节,以人的全面解放为宗旨,以满足社会需要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劳动者共同生产(“”),自由联合劳动,按劳分配,总体上表现为“自由人联合体”。实行这种经济制度,意味着消灭私有制,消灭社会分工,消除商品生产,消灭雇佣劳动,消灭阶级,消灭一切依赖关系。这种经济制度的核心是科学生产基础上的“”,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很显然,我国现阶段根本不具备实行这种经济制度的条件。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主义的目标不是“”,而是人的解放。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历来反对“主义的陈词滥调”和对所谓国家的崇拜;[7]314-317对于无产阶级来说“只是一种手段”。[8]661-662社会主义的目标不是抽象的“平等”,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仅仅是“消灭阶级”。[7]448社会主义的目标也不是“公平的分配”,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都不是“公平的分配”。[7]302

  第二种是传统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在落后国家基础上按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设想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传统社会主义国家首先把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经济制度抽象为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然后将其作了适应落后国家的解读:把土地和生产资料控制在国家和政府手里就是公有制,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而不管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如何,也不管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什么关系;否定了凭借物质要素所有权参与分配(核心是按资分配)就是按劳分配,而不管可供分配的社会产品的多寡、是否体现了等量劳动相交换、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分配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否定了自由市场的调节,实行国家全面垄断,并由国家直接控制社会劳动和经济资源的分配,就是计划经济,而不管是否实现了社会劳动的按比例分配和资源的节约。其结果是:所谓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变成了实际上的国家所有制和政府所有制;名义上的按劳分配变成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和低工资、低收入、低消费;形式上的计划经济变成了国家垄断和行政分配。这种经济制度在实践中脱离了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实际,在理论上背离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宗旨。过去人们把这种经济制度说成是“计划经济制度”,完全名不副实。因此,以市场经济取代传统的计划经济,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计划调节的否定。这种传统的经济制度固然适应了战后经济恢复和稳定的需要,但总体上不适合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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