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恒泰证券员工再次遭罚!近七个月已是第四起同类事件曾因此

  • 2022-11-04
  • John Dowson

因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恒泰证券员工再次遭罚!近七个月已是第四起同类事件曾因此

  近日,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时隔两个月后,恒泰证券再次因员工违规收到罚单。

  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76号显示,经查,陈树雄在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城新西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百度百科显示,恒泰证券前身为成立于1992年的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呼和浩特市,注册资本20.06亿元。现设有144家证券营业部,经营范围包括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的支付、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等。

  另据恒泰证券披露的2019年年报显示,恒泰证券现任董事长为庞介民,生于1971年,自2010年12月起担任董事、董事长兼法人代表,曾任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总裁为牛壮,1993年毕业于北京服装学院。2004年进入恒泰证券,历任财务总监、常务副总裁、恒泰资本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等职。

  2019年,恒泰证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320,214.80万元,较2018 年增长226.55%;合并实现净利润76,284.56万元,较2018 年增长219.95%,实现了营收净利的双丰收。分业务来看,报告期内,恒泰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95.86 百万元,较2018年增长17.01%;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30.08 百万元,较2018 年增长99.82%;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49.16 百万元,较2018 年增长78.24%;自营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49.74 百万元,较2018 年增长226.32%。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员工遭罚已经是近七个月恒泰证券第四起员工遭罚事件,恒泰证券对于员工的管控明显存在疏漏,内控制度或许存在着不小的隐忧。

  2019年11月,证监会网站发布对恒泰证券张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恒泰证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包括协助资金分配划转,协助“垫资开户”、规避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协助放大两融授信额度等;将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张超作为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员工,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20年4月,恒泰证券北京广安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刘宇清因违规为客户之间的融资以及出借证券账户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遭北京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020年5月,因涉嫌为客户提供账户并配资恒泰证券遭到监管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事先告知书中重点提到,恒泰证券业务人员以公司某资金项目为名,向客户说明配资买卖股票名称以及配资利率等条件,涉及36个账户及多只股票。

  处罚结果来看,恒泰证券被责令整改、给与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相关涉事人也给予警告和处罚,其中,对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副总经理余安义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对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区域经理陈禕杰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对机构交易部客户经理张超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同时事先告知书还提到拟认定余安义、陈禕杰、恒泰证券副总经理刘全胜、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合规专员陈建功为不适当人选,同时分别对上述四人处以2-5年的相关职业禁入。

  另外,去年恒泰证券还曾因庆汇租赁一期ABS违规而被辽宁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经查,恒泰证券作为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未对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即存在部分尽职调查过程未严格执行程序,部分访谈未制作访谈记录,尽职调查底稿访谈记录不完整,部分访谈仅有录音、未经被访谈人签字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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