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群众张先生夫妇报警称,赵某以从事股票投资为由,高额回报为诱饵,与其签订《股票账户资金合作协议》《担保协议》,骗取其370万余元股票配资款。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民警从人员关系、资金流向入手,综合分析研判,深挖案件线索。经过缜密侦查,全面固定证据,发现赵某具有合同重大嫌疑。民警发现,赵某为逃避打击,已藏匿行踪。随后,警方通过缜密调查,于近日在两江新区人和街道某小区内将其抓获。
经查,赵某深陷巨额债务,以帮助张某夫妇投资股票配资为名,伪造股票账户截图,骗取其370万余元,用于还债、填补自己股票账户亏损。
警方提示:一些不法人员通过“撒网式”向投资者推销“股票配资业务”,其中蕴含了较大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群众投资时要提高风险意识,选择合法证券经营机构,依法理性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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