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广东高院对“康美案”依法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至此,围绕对“康美案”的行政执法、刑事追责、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立体追责体系,正式落地。
刚刚过去的2021年,广东证监局严格落实“零容忍”要求,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下足“绣花功夫”用好监管利剑,不断强化震慑效果,用多个“首例”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2021年7月6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也为进一步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提供了遵循。
记者了解到,《意见》印发后,广东证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广东省委省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021年9月27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为全国首份由省级党委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意见》的政策文件。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证券案件侦查、检察、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办案、审判基地建设,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成立省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重要规则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据了解,作为牵头单位之一,广东证监局联合25家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部门,筹备成立广东省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广东省成为首个筹办省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省份。为持续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构建刑事惩戒和民事赔偿互为补充的立体追责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稽查执法肩负保证资本市场法律严格实施的神圣职责,是督促市场主体守法尽责,塑造市场良好生态的重要力量。
2021年,广东证监局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证监会党委工作要求,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始终站稳人民立场,重点打击财务造假、恶性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更加聚焦大要案惩治。全年查办大要案15件,同比增加36%。紧盯重点领域,攻坚克难严办广州浪奇内外勾结、系统性重大财务造假案,持续保持稽查执法高压态势。
二是创新探索查办新型案件。提升执法创新能力,办理了首例新型可转债操纵案、首例人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案,以及新型误导性陈述案,及时出手遏制各类市场乱象。
三是严肃问责中介机构。落实“一案多查”要求,及时对7起案件涉案中介机构启动调查及核查14家次,全面覆盖审计、保荐、评估、法律等主要执业领域,严格督促各类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四是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高效办案、办成铁案,全年办案量系统排名第一,同步提升办案效率,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多措并举严控调查时限,稽查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2021年,广东证监局稽查执法的工作重心进一步向辖区信息披露案件倾斜,更好服务辖区市场监管,全年自主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线件。此外,以稽查利剑为抓手,积极配合打好上市公司“清欠解保”攻坚战,督促追回6起案件所涉公司大股东、实控人累计归还占用资金66.78亿元、解除担保4.69亿元,有效维护相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3月,广东证监局率先适用新证券法,对广东榕泰财务造假案开出罚单,成为全国首单适用新证券法处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案例。与此同时,该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1450万元,也开创了单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类案件罚款金额超1000万元的先河,让A股“顶格罚60万”成为历史。
同年,广东证监局依据新证券法,分别对中潜股份财务造假案、广州浪奇财务造假案开出重磅罚单,相关违法单位和责任人被罚款总额分别达1450万元。
广东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足用好新证券法,显著加大“追首恶”力度,拉开对实控人、董监高的处罚梯度,从重对实控人处罚,并在3起案件中对4名实控人、董监高予以市场禁入,有力彰显新证券法利剑的权威和威慑力。
据了解,2021年,广东证监局对辖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董监高、并购标的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涉及公司5家、责任人49人,罚没款金额共计5313万元。
比较发现,无论是处罚的上市公司数量、相关责任人数量,还是罚没的款项,较2019年、2020年度有明显的提升。
坚持“零容忍”方针,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虚假信披、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实在在加大违法成本。
2021年,广东证监局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同比增长约26%;对12家法人和63名自然人进行处罚,同比分别增长71%和31%;罚没款金额合计约9139.44万元,同比增长超317%。
显著提高证券违法犯罪成本、有效遏制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态势,切实提高“零容忍”的震慑效果,需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加强衔接,形成“一个合力”。
记者了解到,广东证监局已与广东省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进行密切沟通协作,开拓侦稽合作新模式,推进资本市场执法司法体系建设。广东证监局已联合广东省公安厅筹备揭牌成立“粤警证联合办案中心情报研判室”“粤警证联合办案中心作战室”,联合修改完善《广东省公安厅、广东证监局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合作备忘录》,联合制定《粤警证联合办案中心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证券案件侦查体制机制。
在加强证券领域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目前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已新设证券犯罪侦查机构,组建了专门办案团队,在中山市设立了证券犯罪侦查基地,并与广东证监局合作建立了证券类案件信息共享常态化协查机制。广东省检察院已组建金融犯罪办案团队,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证券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
广东证监局秉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思路。2021年,该局着力提升证券犯罪刑事责任“落地率”,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起、责任人24名,坚决追究实控人、董监高违规披露信息及挪用资金的刑事责任。
此外,广东证监局与门加大了对非法证券活动的整治力度。2021年,广东证监局协调清理封堵涉非网站、App应用118个,协调关停知名场外配资查询网站“配资头条”和涉嫌传播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信息的社区荐股平台,向公安机关移送137条涉非线索,移送首单直播平台推荐新三板股票案件,配合侦破“嬴证策略”场外配资大案,抓捕犯罪嫌疑人9人,涉案金额12.5亿元等。
2021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康美药业及其实控人、审计机构等赔偿5.2万多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这是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作为新证券法施行后A场首单证券集体诉讼案件,该案的成功落地,对促进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9年,广东证监局完成查办康美财务造假案,彻查康美药业巨额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事实,厘清康美药业违法行为始作俑者组织实施违法的具体过程,为后续民事责任的认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了解到,在推动集体诉讼落地的过程中,广东证监局认真部署和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集体诉讼落地工作。同时积极为案件审理提供诉讼支持,为证监会与司法部门之间搭建有效的信息沟通桥梁,积极协调投资者保护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在证据核查、损失计算及赔偿金分配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在持续督促指导康美药业做好涉及集体诉讼等信息披露工作的同时,广东证监局积极参与指导地方政府依法制定康美药业托管经营、清欠、破产重整等方案,全力支持追收大股东占款,促成公司在年底前通过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战略投资者代偿等方式彻底完成84.81亿元占款清欠任务,为投资者最终获赔创造条件。支持康美药业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等人涉嫌证券犯罪刑事案件查处落地,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实施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
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案是迄今为止法院审判的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大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该案的落地实施,宣告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法成本过低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同时,通过公益机构代表、专业力量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帮助投资者公平、高效获赔,大幅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破解了投资者起诉难、维权贵的问题,为妥善快速化解群体性纠纷、提升市场治理效能,提供了有益探索。
广东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证监会党委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总体要求,始终牢记稽查执法的使命和责任担当,严厉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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