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的团队配置

  • 2022-07-20
  • John Dowson

不良资产的团队配置

  说到不良资产团队配置,做不良资产的公司对这一块的知识可能了解得更多一些,对于个人来说,要有一个定位,比如说不良资产团队有律所型和投行型的,如果你是非法律专业的人,那在找这种不良资产公司的时候,可能投行型公司更适合;如果你本身就是一个律师,那可能律所型的会更适合一些,但是如果你是法律行业出身的话,那么你的选择相对来说会更多,如果我们不是做法律行业的,相对来说律所型的企业就不太适合。律所型的公司往往有这样一个特点,就是它是由项目经理和尽调专员构成的。一般来说,律所转型做不良资产的公司很多都是由律所转型的,就是他本来就是律所,但是他看着不良资产这个行业比较好。于是就专门设计了一个做不良资产的律所型团队,他们的特点是什么呢?他的项目经理就是律师,它的特点就是这个律师,他会把控所有的风险,然后由他去跟公司去协商这个资产包我可不可以拿,拿了之后我打算怎么处置,所有的这种东西都是由项目经理,也就是由这个律师来敲定的,但是它下边会有几个尽调专员,数目不一定,有的项目经理可能会设置三个尽调专员,也有可能会设置四个,但是最多的可能就是两个,因为咱们这个行业,二人为公。两个人往往出差比较方便。如果是说咱们去外地做尽职调查的话,两个人可以轮流开车,相对来说更轻松。第二个就是两个人往往开一个房间就够了,这都是在成本上的考虑。公司就是要节约成本。所以他的团队设计就是这样的,所有的财产线索,所有的尽职调查等等都是由尽调专员去完成的。甚至有一些比方说尽调报告的撰写、资产价值的评估等等也都是由尽调专员来完成。项目经理他更多的是对整体的一个把控,他是通过这个东西去实现后期的回款目标,还有就是因为它是律师,很多公司的风控就是由律师来担任的,所以说他基本上可以把这个东西全都整合了,既可以做风控,又可以去做后期处置,所以我只需要配几个尽调专员就ok了。

  所以对于想做不良资产的人来说,就是这种公司对我们来说不太友好。为什么呢,因为你上升的空间基本上是没有的,你就只能是做尽调专员,做项目经理可能性不大。一般他的项目经理都是由律师担任的,但如果你不是律师,很遗憾,你就当不上这个项目经理。所以说律所对人员的限定要求比较高。另外因为他们自有的资金可能不是特别的宽裕,他们很多时候都是跟资方去合作的,所以他们回款的要求相对来说也会比较高,所以是不太建议大家去进这样的公司的,当然如果他的待遇比较好,你也想锻炼自己的话,想给自己一个机会,也是可以先进这样的公司去工作的,这是没有问题的。你觉得自己够专业了,然后我们再去跳槽,这也可以。

  第二种就是投行型,这种就是完全照搬了股权投资的模式。股权投资往往是这样的,他首先要有个项目部,项目部是专门做项目的。然后有风控部专门把控风险,他们是分开的,分工是不一样的,所以他们是自己做自己的活,它是拆分的,他们中间只有在过会的时候会碰到而且会提出自己不同的观点。因为在公司过会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听到不同的观点,所以他们是分开的。那么这个时候就有意思了,风控部一般是一个经理然后配助理,但是助理配多少不确定,因为这个东西看业务量,如果多的话,那可能风控部经理都不只一个。那么他们的工作是什么呢?第一个把控风险,第二个就是出一些相关的法律文件,风控这块往往都是由律师来担当的,所以说这个经理往往就是一个律师。这个助理往往就是律师助理,他们一般就是出相关的法律文件,相关的合同的准备,当我们做一个尽调的时候,他会提出相关的项目风险,把控这个风险,他主要是做这个的。而且在后期的处置过程当中的风控部也要跟项目部去配合,把其他的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牢牢地控制住,不让这种风险冒出来,所以说他们是做这样一个工作。项目部就不一样了,项目部这边是分项目经理和尽调专员,尽调专员他的工作跟律所型的尽调专员工作是一样的,但是这个项目经理就不一样了,他没有把控风险这一说,他也不会说我把所有的文件我自己出了,不是这样的,项目部的经理更多的是去做后期处置的工作。后期处置的工作有哪几方面?第一,我们需要去跟债务人谈判,所以你看他的要求第一个就是跟债务人的谈判的能力,光是谈判这一个行业,有的都有谈判专家,所以说谈判的能力是要求很高的。第二个就是我们有推动法律司法执行的能力,这块它是比较吃资源的,第三个需要沟通的能力,协调各种资源把整个项目带动着推进。所以说,项目经理这个工作更多的是做一种资源的整合。律所型的在这一块往往是一个弊端,他的项目经理因为是律师出身,在资源整合这一块就是这种经理的弱点,他们在资源整合的能力上是不够的。因为他觉得我本身就是律师,什么东西都够了,我没有必要去做其他东西,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所以说律所型是有它的弊端的。当然它在人员上有精简,因为它少了一个风控部,相对来说是节省了一部分的成本,但这种节省是建立在你少了一个能力的基础之上的。当然咱们也承认,有一些律师就是多面手,什么都能干,但是相对来说比较少。因为每个行业的人都会有行业人的思维定式,律师会有他的思维定式,他的思维定式就是法律是怎么怎么样的,我是依法怎么怎么样,他有这样一个思维定式,不信的话你可以去跟律师去接触一下,你就会发现这一点,当然很多律师可能会说,其实我不只是有这样定式,我也会去资源整合,这种意识确实是有的,但是他一去跟别人去沟通的时候,定式又回来了,就是我是依法怎么怎么样的,永远是这样的。所以说能从这个思维定式里跳出来的律师很少见。

  律所型和投行型是各有优势的,对于非律师这个行业出身的人来说的话,我建议可以进投行型的公司,而且目前在咱们这个行业来说,投行型的公司是居多的,律所型的公司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而且我在这里也是希望能够告诫一下未来的一些做不良资产行业的老板们,希望你们还是不要去节省这个成本,我个人认为投行型才是真正比较好的模型,比较好的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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