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宜信模式”

  • 2022-08-14
  • John Dowson

对话“宜信模式”

  近期,关于全球最大P2P公司宜信公司的传言不断,刚刚搭上普惠金融快车的整个P2P行业随之躁动起来。如果行业老大宜信出现问题,那么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和财富管理等多个行业的格局将会如何演变?国家监管层对于金融创新的态度是否会因为宜信出现负面信息而随之出现变化?

  :有网络文章以“宜信8亿元东北项目出现风险”为题,但我们在东北三省,只有三个项目,2个多亿,何来8亿之说?况且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地区,我们也没看到中间有什么皮包公司,这是一个没有依据的说法。有证据显示,近期发生的事,恐怕主要是竞争对手的暗中抹黑,我们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国家现在如此支持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同行之间本来应该是互相支持。有人却在制造谣言,暗中操作,令人不齿。

  不论是我们,还是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都有类似的项目在运作之中。比如我们的同事到项目方去考察,发现项目进度有滞后或者提前,我觉得这都是很正常的,不构成支持这种传言的依据。虽然可能有时间上的滞后,这样的项目我们一般会有超值的抵押物。以这次媒体提到的杭州项目为例,我们就有接近三倍的抵押物。所以对我们来讲,并不存在什么问题。房地产领域,因为它涉及更多金融元素,所以我们对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的考察极为认真的,相关机构的资质以及抵押物是否充分、担保方是否可靠,有着一套严谨的逻辑。我认为不论从战略上看,还是从战术上看,我们的工作是到位的,机制是健全的。

  我们现在两块业务,一块叫普惠金融,一块叫财富管理。普惠金融这块,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主、工薪阶层、经济上活跃的农户,这样的一个人群,基于对他们信用的判断,我们有不同的信贷模式,譬如基于信贷员的模式、信贷工场的模式、基于五户联保的模式,对应着不同的信贷技术。财富管理这边,主要是基于不同的理财者,大众富裕阶层客户的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等于为他们做资产包,为他们做不同类型的资产配置。如果一位客户有500万,这500万有多少是固定收益类的,有多少是浮动收益类的,有多少是保障类的,有多少是现金类的。这方面,我们会根据客户需求,针对不同资产类别的风险收益配比情况,以及宏观经济走势,不断调整配置,控制风险。

  :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房地产行业今年的发展进入调整期,不同市场的状况很分化,更多呈现的是一个差异化的发展趋势,市场的差异化发展更需要专业的研究判断能力。如果与前几年的房地产市场对比,可以说,此前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是比较简单明朗的,基本上是在供求缺口推动下的幅度不同的上升趋势,在这个背景下,房地产政策变得很复杂,不同地区分别采取了从土地到保障房以及价格等程度不同的调控措施。现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从总体上已经达到一个大致的平衡状态,在这个总体平衡的背景下,不同地区的市场差异性很大,房地产政策目前看起来已经比较清晰,例如,房地产政策更为尊重市场,不去直接控制房地产价格,政府重点在于保障房建设等,具体来说,当前房地产市场的问题,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不一样,大地产商和中小地产商不一样,资金来源渠道不一样,风险也不一样,目前看比较让市场担心的是中小城市高杠杆的中小地产商,这些中小地产商资金来路复杂,杠杆率较高,资金成本也比较高且不稳定,一旦销售出现波动就可能出问题,这给做房地产融资的机构提出了挑战。市场复杂正考验一个机构的识别能力,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做哪些项目、去哪些城市,它需要更为专业的判断和决策能力,以及在此基础上的风险控制能力。

  对宜信的一些传言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金融。从资产配置角度看,我们的原则一直是要小额分散。我们非常注意风险收益配比,在宜信财富一年接近500亿的资产配置中,只有13.1%的资金配置到了各种房地产项目上,且有超值的抵押担保。从P2P一开始,我们就与理财者建立了信任,所以给客户做了延展的财富管理咨询服务,这样的情况下就做了房地产金融。我认为,房地产作为国计民生的支柱性产业,长期来看是看好的,另外,从宏观经济来看,我们从去年九月就做出一些下调预期。

  金融活动,其核心就是经营风险,从风险周期看,金融活动本身就是识别风险、定价风险、控制风险的一个过程,没有任何一个金融活动是完全没有风险的。大家通常比较熟悉商业银行,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在经济周期性回落的过程中,也会形成不良资产,也会出现判断失误;但是,只要这些新增的不良资产在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吸收消化的范围之内,这样的风险就是可以接受的风险。比如我们现在银行的不良资产有所上升,但是银行所提的拨备,明显比不良资产要大,所以即使一些不良资产变成了呆帐,不良率有所上升,其实也依然是在银行体系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你也不可能因为你盯着银行的哪一笔出了问题,就说这个银行风险管理出现系统性大问题。宜信这样的机构也是如此,出现个别性的风险很正常,问题是它的风险是不是在它的风险管理体系控制之下。

  金融业的商业模式部分往往是企业的商业机密,但是它的不良资产的形成、趋势、比例和消化能力、控制能力是不是可接受,是不是会从局部的风险转换为系统性的风险,是否在风险控制过程中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不真实等等,这些都是可以披露的,至少是可以向主管部门和投资者披露的。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风险管理在银行有几道关,比如发放环节要有考核问责,信贷员要有考核,风险部门独立评估、审批;所有发放的要由相对独立的部门定期评估分类,外部审计时,再重检,整个状况要在全行之内做动态的评估,然后报董事会监督;相关信息需要报送监管机构,监管机构也会进行度的监管;如果商业银行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之后,机构投资者和公众也会关注和监督。其实宜信公司的很多项目风险状况及其变化是可以和投资者讲清楚的,只要在风险体系可以承担的范围内,反而可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的信心。比如,可以对比分析一下宜信的不良资产波动的趋势和宏观经济波动的趋势有什么关系,在不同地区的分布状况等等;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江浙地区的不良资产上升往往占到各家上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上升的主要部分,这与江浙面临较大的经济转型压力息息相关。

  对于这个问题,从我们开展业务的角度看,我们很愿意和市场上的各方各面沟通,但我们的合作方可能也有关于披露尺度的考虑。其实我们和监管部门都有定期的沟通汇报,我们不缺少这种披露。我们对客户也有定期、详细的披露,譬如项目进展情况等会及时的反馈给客户。但是对于一个非客户、非监管者群体来讲,社会上也包括竞争者、好事者,我们也有我们的考虑,我们的目的是维护客户的核心利益。

  :只要不出现系统性的风险,只要不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利益,这些金融企业自己的局部风险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只有这样才能清浊分开。从我们调研情况来看,今年可能局部地区一些不规范的小贷公司可能会出现不少关门倒闭者,这些小贷公司只要不是违规盲目扩大杠杆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部分小贷公司倒闭没有那么可怕,小贷公司这种机构的性质就是要用自有资金,最多也就是借银行50%的资金,所以符合监管要求的小贷公司不会形成外部系统性风险。问题就是有些小贷公司违规了,过度借贷、违规借贷,把小贷公司事实上办成准银行,把个体的风险变成社会风险,这才是关键问题。再比如说第三方支付机构,现在两百多家,真正盈利的数十多家,这样状况持续下去,必然会出现并购、整合,让更有效率的企业来收购它,这个本身就是市场清理和市场效率提升的一个过程。包括P2P机构,如果没有创新的商业模式和风险控制能力,长期维持下去就会把整个市场秩序搅乱。所以,只要不形成系统性风险,适当的退出,很正常。

  :其实咱们这个监管从把握底线到平衡发展与规范,还是做的非常好的。据我所了解,咱们行业中的领军企业对于风险把控还是非常严格的。那些跑路的P2P无外乎几类,一种是利用创新模式违法犯罪,一种是经营管理能力有限,第三种是风险控制信用管理没做好,没掌握核心技术。现在投资者逐渐成熟,大家已经知道要看过往业绩、平台管理者的背景、商业模式等等,投资者已经成熟很多了,再也不是过去谁敢说就信谁的情况了。

  只要界定为金融活动,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还是互联网机构的业务,就要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竞争。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看,目前需要根据金融活动的基本原则设定风险监管的基本底线,不能什么人都来做,没有基本条件的也来做。要设定一定基本的门槛,有底线就不会导致系统性风险。资金来源不同,监管的重点也不一样,自己的钱,灵活度可以更高;高净值人士的钱,算是私募性质,要把信息披露好,不能出现欺诈,风险由投资者自己承担;如果要动老百姓的钱,那就是高压线,一定用严格的金融机构牌照管制、信息披露,要严格审批。同时,互联网金融活动还需要分类监管,需要区分金融业务的性质到底是什么?无论互联网金融怎么发展,无论是在互联网公司做,还是在银行做,债权还是债权,股权还是股权,信托关系还是信托关系,基本的金融契约关系都没有变化。所以,应该分类,参照不同的关系进行监管,保护平等竞争。另外,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需要进行创新监管,你不能老用旧的措施监管,抑制金融业的创新。

  唐宁:债权转让根本没有什么资金池。比如我把钱借给张三,然后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我是张三的债主,把张三的债权转让给您,您成了他的债主,我不承诺他回报您本金利息,这整个就是个债权的转让。债权转让过程中不涉及任何资金池或期限错配。

  :我个人认为,金融业实现资源配置功能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适当的期限错配,只是这个期限错配,所隐含的流动性风险能不能在你可以管理的范围内,这是关键。银行也有期限错配,例如在资金的提供方,存款基本上是短期的;而很多企业和个人需要中长期的资金,所以适当的期限错配,这正是金融机构实现配置资源功能的一个表现。银行的短借长贷,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的,但是短借和长贷这个缺口比例期限错配的程度,要和资本充足率、风险控制特别是流动性风险控制的识别要相关。所以从这方面看不可能期限完全不错配。

  当然,你实现期限错配的程度是不是可以量化和控制。比如说一些货币基金,它也有一些错配,要看它错配的缺口有多大,一旦出现流动性危机,它能不能承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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