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晚间,*ST圣莱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邮件通知,因金阳光办理的股票质押业务产生违约,第一创业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11日期间,将金阳光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98.46万股通过二级市场强制平仓卖出。
由于被动减持多事发突然,上市公司如何做好信息披露事项,也受到投资者的关注。“因强制执行而导致的被动减持,仍然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8条,即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其减持计划。在被动减持的情形下,该规定可以理解为是要求相关股东提前披露被动减持的风险。”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如果减持的股份是来自于二级市场买入,那么该股东及上市公司不需要预披露。
查阅*ST圣莱过往公告可知,此次违约事件可以追溯到2017年。金阳光与第一创业于2016年10月完成了证券为圣莱达,初始交易金额为1.55亿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该笔股票质押交易回购经多次延期至2019年8月30日届满。2017年4月,上述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跌破平仓线,第一创业按约要求金阳光补充质押或担保物,或者进行提前购回,金阳光未完成补充质押、补充担保或提前购回,已构成违约。2019年8月上述交易到期,第一创业按约定通知金阳光购回,但金阳光到期后未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购回款购回圣莱达股票,同样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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