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包,最重要的两件工作,一是档案管理,二是诉讼时效的维护。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营业务,均是在此基础之上展开,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其中,对于档案的管理,资产管理公司都会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办法。但是,大型公司制订的管理办法过于详细和复杂,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难于全面落实;而小型公司可能会忽略档案的标准化管理,以对人员的管理代替对业务的管理。这里按照常规资产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目前的资产和处置工作现状,拟定了一个最简洁的档案管理办法,期望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一、档案室接收档案时,应进行审查,根据文件目录查点清楚,及时记录、整理、归档。并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填制档案交接凭证。
三、定期(暂定6个月)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安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上一级人员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登记簿,从主管领导及科室专(兼)职管理人员,要逐一进行登记,如有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登记。
二、对档案收进、移出要随时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归档登记簿、档案查阅登记簿和档案提取登记簿,做到追踪记录,并及时收集整理。
三、及时对档案的安全及数量进行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详细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上一级人员汇报。
一、档案使用者应在阅览室进行查阅等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档案和查阅与己无关的档案内容,使用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30,特殊情况需在非工作时间查阅或提取档案的,需提前和档案管理员进行沟通。
二、使用者须认真履行有关查档手续,认真填写“档案查阅登记簿”,查阅完毕后需交由档案管理员归档。
三、本公司人员提取档案时需经团队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填写“档案提取登记簿”方可提取;归还档案时,需填写归还日期并签字,交由档案管理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归档。
四、经侦、法院工作人员等非本公司人员来借阅、调阅档案资料时需开具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档案用途并经我公司处置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借阅、调阅。
六、调阅档案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时,应将所借的档案资料及时归还档案部门,如已调动工作,借阅档案未归还档案部门,由其所在团队负责追收归还。
七、使用档案要爱护档案,保证安全,禁止在档案原件上圈画、涂改、折叠、撕毁张页、拆卷等;档案室禁止吸烟,水杯等要远离档案,防止火烧、水浸档案,确保档案安全无损。
三、对于违反《档案法》《保密法》等规章制度造成档案、泄密、丢失、损坏等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债权形式的不良资产为例,社会投资人购买不良资产,或者债务人、担保人履行还款责任,都一定要及时取得相关不良资产的档案原件。
不良资产交易的载体是债权转让协议,包括批量债权转让协议和单户债权转让协议。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的实际交易过程一般包括:
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移交原始档案一般会比较规范,既使有遗漏的档案材料,大部分都是不良封包后取得的管理档案,包括贷后检查、催收通知和法院文书等,经过协商,银行一般都会补齐。
但是,社会投资人购买不良资产,或者债务人、担保人履行还款责任,原始档案交接经常为人所忽视,甚至由此导致自身权益受到较大影响或损失。
同时,应当保留和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和资金支付凭证。有条件的可以要求资管公司出具《债务结清证明》。
2013年,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了一个地方城商行转让的资产包,其中,1笔本金60万元的不良,担保方式为2名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得知银行将该笔不良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后,1名保证人主动联系资产管理公司并达成还款和解方案。
在支付完成双方约定的和解还款后,资产管理公司向该名保证人出具了《债务结清证明》,并将原时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原件,交付给还款人。
2014年,资产管理公司将该资产包整体转让给当地一名投资人,投资人安排工作人员并协调城商行原来的信贷员,一起找各个债务人和担保人,督促还款。投资人与资管公司交接时没有全面核对剩余债权,仍然按照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初始资产包清单进行催收。
该名保证人在遇到工作人员催收时,很霸气地反问:“我不欠别人钱,你凭什么找我要账”。工作人员讲:“银行的人在这里呢,你给别人担保的,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回答:“你说我担保了,你有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在我这里呢,你们马上给我离开这里,再找我要钱,我到派出所报警抓你们”。
投资者马上与资产管理公司核实,在确认该笔债权已经结清之后,便不再继续跟进这一债权。当然,资产管理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资产包转让协议,是剔除了已经处置完毕的债权,属于存量债权转让,投资人没有核实好资产清单,仍然沿用初始清单,导致出现这一乌龙事件。
但是,由于该名保证人在还款之后,取得了重要的原始凭证,在遇到重复催收事件时,有底气、也硬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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