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遵循着一定的经济规律启承跌宕,资产管理公司逆周期运作把大的周期波动熨平,经济下行时受让更多不良资产,经济好转时再转让收获颇丰。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不良资产持续增加也给资产管理公司带来机遇和挑战。
2018年伊始,不良资产行业迎来规模扩张、收益率水平提升和行业门槛间接抬高的发展时期,资产管理公司也将进入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不良资产处置包括坏账核销、自行清收、资产证券化以及二级市场转让等措施,但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和消化依然是最主要的途径。
在进退两难、“供不应求”的时刻,具有前瞻性的民营资本瞄准了不良资产这块大奶酪。并且以“商业化处置”的新型模式挺进市场。他们针对分散、小额、可规模化处置的小型资产进行前所未有的创新型处置。
创新模式的基本思路:有很多企业本身核心竞争力可能还是不错的,或者说它的技术还是不错的,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不良资产,有些只是在资金、管理上出了一些暂时性问题而造成企业盈利困难,或者有的时候可能是受到了其他企业的拖累,造成它成为不良资产。
这些情况在经济下行周期是比较普遍的,但是也正是这样,其不良的风险性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释放,因此如果能够采用市场化资本运作手段,使它恢复流动性、盈利性,或者给予足够的时间去争取盈利的空间,是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的一个重点。
当下我国金融行业分业经营,使得银行无法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而资产管理公司可通过追偿债务、租赁、转让、重组、资产置换、委托处置、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处置资产,还可在业务范围内探索新的处置方式。银行可结合其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挖掘具备战略投资价值和风险投资价值的不良资产。
信托具备财产独立性和破产隔离优势,银行与信托公司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可利用信托的优势和功能(如重组、转股等投资银行手段)对上述债权予以清收,收回部分由信托公司和银行按比例分成。
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实现不良资产的出表,减轻银行不良的压力,而且不计入信托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打破当下不良资产市场的牌照限制,放宽不良和抵贷资产处置的政策限制,允许民间资本不论来自单位还是个人出资收购商业银行的债权、股权和实物资产,并部分或全部享受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有关优惠政策,切实保障民间资本出资收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后的债权利和股东权利,以解除收购方的后顾之忧。
面对暴露的存量不良,银监会多次要求银行加快核销。但现在大部分不良因为没有达到穷尽追偿手段导致无法进行核销,加上当下拍卖市场“流包”现象严重,于是出现了一种新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俗称“表内不良腾挪术”。
据相关媒体报道,银行先卖出不良资产包(债权),和买方签订回购协议或者通过收益互换收回不良资产的受益权。既完成一定时间内的出表,又将不良资产包的处置收益锁定在自己手中。而从买方的角度,赚取的即买包和回购价格之间的差价,或者是约定的收益,一般为固收。这种方式并没有实质化解不良风险,依然将风险保留在系统内,当前已受到监管层的关注。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与实践,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相关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证监会、保监会相继就资产证券化出台了相关规定,可以说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道路越来越近,但是由于其基础资产是已经逾期的,资产池现金流主要来源于回收款。
与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相比,风险要素更多,定价技术要求更高,且相关的法律法规尚需完善,所以真正的不良资产证券化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尝试。
可以说,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每一种处置方式并非孤立,而是嵌套其他方式或借助其他方式的配合,不良资产处置充分体现“时间就是金钱”加速度特征:处置速度越快,处置费用、成本越低,现金回收率越高,越得客户青睐,购买资产包价格越低,处置收益越高,进入良性循环环境,形成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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