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李广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5,5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本次质押后,李广元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45,5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
●控股股东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数量已超过80%,目前,尚不存在出现被冻结、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等风险。
●本次质押是办理公司股东李广元的质权人变更手续的过渡性质押,质权人变更手续预计2023年2月17日前完成,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将降至80%以内。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李广元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完成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股东李广元的部分股份质押已到期,经多方积极沟通,现已确定由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尚纬股份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等各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向公司股东李广元提供股份质押(以下简称“方案”)。合伙期限为3年,合伙期限届满后,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2年。2022年12月7日,上述各方共同出资成立了成乐聚力二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乐聚力二期”),专项实施本方案。
根据上述方案安排,成乐聚力二期将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通过滚动质押的方式,计划分2笔质押、解质押业务完成,完成后,公司股东该部分股份质权人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乐聚力二期,本次质押不设平仓线和预警线。目前,上述方案已进入实施阶段,正按照步骤有序推进,本次质押为方案的履行。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755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6.1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30%,对应融资余额27,666.3万元。目前,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尚纬股份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等各方已共同出资设立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向公司股东李广元提供股份质押。上述方案已进入实施阶段,正按照步骤有序推进。
2.控股股东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控股股东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变化。上述方案预计2023年2月17日前完成,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将降至80%以内。
目前,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尚纬股份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等各方已共同出资设立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向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股份质押。本次质押为上述方案的履行。目前控股股东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其他个人收入等。
(3)控股股东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资金实力及融资渠道等因素,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控股股东李广胜为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兴业银行乐山分行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细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数量已超过80%,本次质押为前述债务置换方案的履行,本次质押不设平仓线及预警线,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
若上述质押事项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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