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父母对子女的爱是非常无私的,从孩子出生到上学,再到工作、结婚,家长恨不得把什么都帮孩子计划好了,同样的,因为现在生活压力比较大,很多父母都为孩子攒了不少钱,甚至是现在还在住的房子都已经开始计划怎么才能最大限度的留给孩子了。
目前,在关于父母遗留的财产问题上,还是多采用身后继承的方式,也就是说等父母去世了,孩子才会继承家产。由于缺乏相关方面的意识,在财产的继承和分配过程上总是产生很多的问题。有些家庭可能有好几个子女,那就牵扯到了分配
不平均的问题,有的子女不知道该选择哪种方式继承,光是缴税就浪费了很多的钱,关于这类的报道实在是数不胜数,随便翻报纸都能找出好几个。那么,在最新的房产继承规定中,对于父母将房产留给子女的方式有了明确,大家还是要尽早了解,有些事还是在生前处理妥当比较好,不要全留到身后交给孩子去处理,做子女的也不好做。
简单来说,身后继承就是老人去世之后,会自动由子女继承并办理过户。这种方式很好理解,操作也很方便,费用花取也比较少,但容易产生矛盾。当然了,独生子女家庭不存在这些问题,如果家里有好几个孩子才会出现可能分配不均的问题。在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中,做了以下的解释。
可以代位继承。如果老人离世后没有直系的亲属,那么和自己生前一起生活的侄子侄女或外甥外甥女就可以继承。
第二,是可以继承宽恕。老人生前立遗嘱的时候,儿女不孝,老人立遗嘱不让他继承,但如果后来儿女良心发现了,尽心尽力照顾父母老人觉得儿女变好了,自己原谅他们了,那子女还是可以继承的。
第三,是判定遗嘱。现在遗嘱的效力有两种新增形式,分别是打印和录像,只需要现场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遗嘱就生效,而且要强调的是,现在取消了公正遗嘱优先的规定,一切以最新的遗嘱为准。
房产赠与说白了就是把房子直接给孩子,但这个过户是要缴纳很多费用的。比如契税、公证费等等,差不多要到房产价值的4%,也就是一套1000万的房子,光赠与过户的流程下来就要损失40多万元。
这种方式就是父母将房子卖给孩子,形成买卖关系,交易按市场流程走。事实上交易一套1000万的房屋还要考虑很多房产政策,过户费用也不便宜,但是总体来说花销要比房产赠与少
就大多数家庭来说,光看费用损耗的问题还是身后继承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有一种情况也属于例外,如果子女已经有房子了,那子女在继承以后,如果想把房子卖了,就要缴纳20%的税钱,一套1000万的房子只能到手800万,相信很多人都没法接受,所以身后继承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适用的。
所以,在新规实施后,大家还是要仔细考虑清楚的,如果孩子名下没有房产,那继承后如果5年不存在卖房的计划,就可以不用缴纳个税和其他税费,就会比较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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