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这次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能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把聪明才智用在正途。生财‘有道’,更要走正道。”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提起全市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后,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张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中发现,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赵某在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时,通过不正当途径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近万条,提供给某装饰公司负责人钱某及建材公司销售人员刘某。钱某为拓展公司业务,安排营销经理张某给业主打电话,推销装修装饰业务。张某认为买卖个人信息是个牟取暴利的“好途径”,随即伙同他人,将部分个人信息转卖给孙某、胡某等人。孙某、胡某二人转手又将个人信息进行再次出售。
几经转手买卖的个人信息,被不同的商家用来推销业务,业主不堪其扰。“我把信息填好交给开发商办理房本,没想到个人信息就被泄露了,完全不知情。”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时,某小区业主无奈地说。
近日,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对张某等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某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四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000元至7.9万元不等,同时判令其支付等同非法获利金额的民事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赔礼道歉。张某等人未上诉。
“由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违法者承担刑事和民事双重责任,既解决了公民个人在取证、诉讼成本、法律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难题,又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办案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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