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2022-12-27
  • John Dowson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大写:叁亿元整)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最终业务品种、期限及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在上述综合授信范围内,公司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0元(大写:贰亿元整)一年期流动资金。

  经子公司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香港”)股东会审议通过,智度香港为上述流动资金提供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万美元为保证金或不超过3,000万美元存单质押。

  本次子公司智度投资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智度香港已履行了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基础软件、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及自助研发产品销售;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与维护;数码产品、机电产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与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互联网文化活动;文艺创作及表演;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自营和代理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4、担保方式: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万美元为保证金或不超过3,000万美元存单质押及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保证金和为实现债权、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亿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2.98%。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陆宏达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大写:叁亿元整)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最终业务品种、期限及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范围内,公司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0元(大写:贰亿元整)一年期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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