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国际”)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653,5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金冠国际基于自身资金安排,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653,57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金冠国际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021年5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金冠国际《关于减持联创电子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四)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五)拟减持的股份数量: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653,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七)截至本公告日,金冠国际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履行了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韩盛龙及一致行动人金冠国际合计持有公司111,327,9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
(一)金冠国际属于特定股东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金冠国际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告知函,获悉江西鑫盛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股份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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