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23-02-15
  • John Dowson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1)预计2017年度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出租1处房产(北京市华严北里11号楼三层)供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使用,交易金额预计为15万元。

  (2)预计2017年度公司出租1处房产(东黄城根北街16号院1号楼5层)供出版集团使用,交易金额预计为28万元。

  公司目前就上述房屋租赁事项与出版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同时与中科印刷正在签订《印刷业务合作协议书》。

  2.中科印刷为出版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出版集团持有中科印刷54.448%的股权。

  经营范围:组织所属单位出版物的出版(含合作出版、版权贸易)、发行(含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连锁经营、展览)、印刷、复制、进出口相关业务;经营、管理所属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书刊及商标印刷、排版、制版、烫金、装订加工;食品纸制品包装;普通货运;销售印刷物资、印刷机械及零配件、部件、五金交电、纸制品;承接广告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指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2017度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两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本次续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金额:拟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3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7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资金在一年内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制定了《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在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投资理财方案须符合本专项管理制度。

  2.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并提出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执行。分子公司在批准额度内按制度审批和备案。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各项投资理财进行管理,负责及时记录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从事高风险理财和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的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1-0136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依据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财务预算编制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合并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279,950,240.7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 2016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21,383,552.19 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2,138,355.22元。2016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57,811,885.54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1,088,255,696.85元,并扣除本年度实施的合并利润分配(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4,779,180.58元,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合并利润为1,211,288,401.81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790,500,000股为基准,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3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26,086,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公司按照《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和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提出以下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6年度薪酬方案:

  经测算,公司2016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最高测算值为80.55万元;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考核方案》和被考核对象的业绩表现,在0.6~1(不含1)的范围内确定具体分配系数。

  公司2016年度聘用的审计中介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了解与检查,评价认为:大信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程序恰当规范。因此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对其在2016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17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估计。

  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印刷”)发生委托印刷制排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预计在1350万元。

  2. 关联租赁(1)预计2017年度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出租1处房产(北京市华严北里11号楼三层)供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使用,交易金额预计为15万元。

  (2)预计2017年度公司出租1处房产(东黄城根北街16号院1号楼5层)供出版集团使用,交易金额预计为28万元。

  公司目前就上述房屋租赁事项与出版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同时与中科印刷正在签订《印刷业务合作协议书》。

  本议案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冯玲回避表决,其余监事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余额资金8,5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 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王琪先生因事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索继栓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的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2016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2017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的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1-0136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依据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财务预算编制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合并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279,950,240.7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 2016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21,383,552.19 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2,138,355.22元。2016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57,811,885.54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1,088,255,696.85元,并扣除本年度实施的合并利润分配(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4,779,180.58元,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合并利润为1,211,288,401.81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790,500,000股为基准,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3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26,086,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盈利水平、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按照《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和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提出以下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6年度薪酬方案:

  经测算,公司2016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最高测算值为80.55万元;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考核方案》和被考核对象的业绩表现,在0.6~1(不含1)的范围内确定具体分配系数。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基础,根据《公司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制定;该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2016年度聘用的审计中介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了解与检查,评价认为:大信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程序恰当规范。因此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本次续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各项工作,并形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对其在2016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17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估计。

  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印刷”)发生委托印刷制排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预计在1350万元。

  2. 关联租赁(1)预计2017年度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出租1处房产(北京市华严北里11号楼三层)供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使用,交易金额预计为15万元。

  (2)预计2017年度公司出租1处房产(东黄城根北街16号院1号楼5层)供出版集团使用,交易金额预计为28万元。

  公司目前就上述房屋租赁事项与出版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同时与中科印刷正在签订《印刷业务合作协议书》。

  本议案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林鹏、索继栓、王琪、李迟善回避表决,其余董事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已发生关联交易和2017年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及协议均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公司2016年已发生关联交易和2017年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且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已签订或即将签订交易合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热心关注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形成《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余额资金8,5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程序规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 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召集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另行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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