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曝光侵犯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 2022-09-15
  • John Dowson

市消协曝光侵犯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今天上午,市消协对外公布全市消协系统2022年上半年投诉分析。根据“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统计,2022年上半年全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96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5万余元。受理的投诉中,交通工具类146件,居投诉数量之首;此后是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等问题引发的投诉;汽车、房屋及家居装修等大额消费以及教育培训引发消费纠纷较多,是上半年投诉数据显示出的特点。同时,市消协曝光相关典型案例。

  案例1 消费者朱女士2015年12月在空港沃尔沃某汽车4S店购买家用汽车一辆,又充值2万元,签订了一份《终身保养协议》。朱女士根据协议享有的权益,一是在该4S店终身享受免费基础保养;二是该车其他维修费用的不超过50%部分可在储值卡中逐步扣减。消费者于2021年12月发现该4S店闭店无法联系,朱女士不能接受原约定服务。经市消协调解,被投诉方上级单位对消费者朱女士的车辆承担维保义务,并就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后续解决协商一致。

  案例2 消费者田女士2021年10月在北辰区广本汽车某4S店订购汽车一辆,11月提车回家加注玻璃水时发现机箱盖前端右侧边缘处有刮腻子和喷漆后留下的明显痕迹,右下部靠近大灯附近有大面积喷漆痕迹,约占整个机箱盖四分之一,怀疑该车为事故车,当日电线S店后再次协商均未果。市消协调查了解后,确认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广本汽车4S店应履行举证责任倒置义务。经调解,广本汽车4S店为消费者更换新车一辆。

  案例3 消费者刘先生2022年5月给孩子报名北辰区某篮球馆,缴纳培训费5280元,未签订正式合同。孩子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培训,刘先生诉求解除合同。篮球馆要求支付培训费的30%作为违约金,刘先生对此不认可,向北辰区消协进行投诉。篮球馆称30%违约金是合同约定。北辰区消协认为,篮球馆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也未及时通知到消费者,应承担一定责任。经北辰区消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案例4 2022年4月22日,消费者薛先生报名天津市新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Cisco课程”,花费2980元。4月23日,上过一次课程后,薛先生认为讲授内容不好,不适合自己,联系老师申请退费。对方告知依据《培训协议》不能退费,消费者不认可投诉至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经调解,新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扣除违约金后为消费者退费,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5 消费者王先生2022年4月在南开区一统国际家居(奥体旗舰店)订下一张成品床和橱柜约8500元,约定床4月26日交货,橱柜需要量尺,约定6月25日交货安装。王先生5月17日得知该店闭店关门,赶到门店时已是“人去楼锁”的状态。一统国际家居总部员工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以仓库内货物抵款,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市消协受理投诉后进行了调查,一统国际家居(奥体旗舰店)相关负责人无法联系,其总部员工拒绝消协组织的当面调解,消协依相关规定终止调解。消费者可通过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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