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政府投放电子消费券,主要有两点考虑:一个是“助企”,另一个就是“惠民”。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经济环境受到较大影响,企业面临经营和生存等诸多困难。为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暖,释放消费潜能,提振消费信心,加快推进商贸和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助企惠民 冰城乐享消费季”亿元电子消费券大派送活动。为达到政府消费券发放最佳效果,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同时,鼓励参与活动的商家予以资金配套,各企业也承诺拿出6亿元,用于在各领域推出减免打折等让利促销活动。这样,政府、企业投入资金与银联及各大银行提供的资金支持或政策红利形成的三方叠加效应,才能有效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真正惠及百姓。
答: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自9月11日至12月20日,分批次向限上汽车、大型百货商场(不含超市)、家电通讯和全部餐饮(含住宿业餐饮)、文化旅业投入2亿元电子消费券。
首轮将于9月11日9时和15日9时分两个时间段发放,共计投入1亿元。其中:汽车类2500万元、大型百货类(不含超市)2000万元、家电通讯器材类1500万元、餐饮类(含住宿业餐饮)1500万元、文化旅游类2500万元(包括“哈尔滨48小时惠游卡”)。第一批消费券发放完毕后,将适时在上述领域发放二批政府消费券。
汽车类、大型百货类和家电通讯器材类电子消费券适用企业名单已经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商务局页面和哈尔滨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其中,包括97家汽车零售企业、20家大型百货商场(不含超市)和6家家电通讯器材零售企业;餐饮类适用企业覆盖具有云闪付支付功能,进店消费的全行业;文化消费券适用于具有云闪付支付的景区、加油站(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影院、网吧、游艺厅、文艺演出娱乐等场所。
答:电子消费券分类设定额度、限抢次数、专券专用。同一个手机用户(同一用户名、手机号、设备号均视为同一用户)、同种类型消费券和同一种面额仅限抢1张。例如:餐饮类消费券分10元、20元、30元、50元4种面额。消费者在首轮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在规定时间内1种面额只能抢一次,每轮消费券抢完即止。
提醒消费者,9月11日9时和15日9时发放消费券均视为首轮,只能参与1次抢券。消费券有效期限为10天,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将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进入下一轮发放。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消费券兼容商家优惠活动,“兼容”是指与商家开展的优惠促销活动不冲突,促销商品也可以使用消费券。
答: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商城软件下载并注册“云闪付”APP,绑定后,在“云闪付”首页中“本地专区”选择哈尔滨市政府消费券,点击“免费获取”,输入验证码即可获取。
抢券成功后,消费券自动进入“我的票券”,消费时自动减免核销使用,单笔消费达到指定金额,系统默认核销符合条件的最大面值消费券。第一种方式是顾客在商家消费时,打开云闪付,出示付款码,收银员扫描二维码即可自动抵扣。第二种方式是顾客打开云闪付,扫描商户二维码付款,自动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二维码必须是银行业统一标准二维码,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享受补贴优惠。
汽车类,消费者买车,需持“62”开头的银联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根据购车金额分三档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并按照消费者刷卡时间顺序,先到先得,首轮2500万元补贴发完即止。
文化旅游类景区加油补贴券,是游客到景区消费门票或者二次消费选其一,对应单次消费金额获赠加油补贴券,并在哈尔滨市辖区内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加油站抵现金使用,加油补贴券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有效期为7天。
大型百货类(不含超市)、家电通讯器材类、餐饮类(含住宿业餐饮)和文旅消费券,均采取消费者抢券的方式,即每种商品设定若干面额消费券,对应单次消费金额予以补贴。
此外,文化旅游类还有一种“哈尔滨48小时惠游卡”:依托携程旅游网,面向全国游客推广销售“哈尔滨48小时惠游卡”,卡内包含1-3家景区门票和一间客房,一价全包。具体发放时间及细则请关注携程旅游网APP、小程序及各大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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