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多彩贵州消费券将在“多彩宝APP”开始发放,领到消费券的消费者可以直接用支付宝到线下门店消费使用。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多彩贵州促消费百日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多彩宝APP”发放多彩贵州消费券,在餐饮、购物等领域消费时抵扣相应费用,提振市民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增长。消费者通过“多彩宝APP”抢到消费券后,消费券会直接关联到支付宝卡券包内,消费者在线下消费时使用支付宝直接付款核销即可。
据了解,本次活动将从4月下旬开始持续到7月底,4月29日至5月3日开展第一批餐饮购物消费券发放。此期间共计发放餐饮消费券30万套,购物消费券10万套。
首批餐饮消费券发放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3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购物消费券发放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3日每天下午18:00开始。
持贵州本地身份证的用户,在“多彩宝APP”实名认证后参与抢券。消费者通过“多彩宝APP”首页“多彩贵州消费券”专区进入,选择点击“多彩贵州·暖心消费-餐饮消费券”以及“多彩贵州·暖心消费-购物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成功领券后,可在30个自然日内使用,逾期作废,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单笔消费可使用一张,每张券只能使用一次。直接到指定商家使用支付宝付款核销即可。
活动期间,贵州省各商圈、各商业企业还会制定让利优惠方案。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宝与多彩宝合作,为贵州消费振兴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
据了解,目前,全国发放消费券的城市超过50个,其中大多数通过支付宝发放。据支付宝数据显示,消费券已撬动超百亿消费,乘数效应显著,全国超过千万线下商家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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