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朝天女”,世袭官职,享受荣华富贵,为何却闻者色变?

  • 2021-06-25
  • John Dowson

在中国的商界的顶端之中,大致分为两派商人。一派商人是那种沉迷于运作资本,就像是赌徒一般的追求资本高收益,追求资本的增值。他们享受的是赚钱的快感,这样的人通常长袖善舞,四方结交,七窍玲珑。600146,息县租房,笑清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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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尽罗巾梦不成,夜深前殿按歌声。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白居易《宫词》

一入宫门深似海,要说后妃这个群体真是幸也不幸,幸在于她们的一生都不需要愁生计。不幸在于进了那道宫门,她们的一生便要虚耗在那红墙黄瓦中,坐视青春年华一日日的消逝。只能将心思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得宠的担心失宠,失宠的悲苦绝望。

还有的一辈子都没能见到皇帝,这还不是最可悲的,可悲的是连皇帝一面都没见过却要为他殉葬。清人程嗣章在《明宫词》里写道:掖廷供奉已多年,恩泽常忧雨露偏。龙驭上宾初进爵,可怜女户尽朝天。这儿所说的朝天女,其实指的便是明朝时期的殉葬女,主要是皇帝生前的妃子或宫女。

殉葬起源

人殉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习,是一种残忍而野蛮的行为,它起源于何时还有待考证。不过能肯定的是,在中华史前文明时期,便已经存在。现代考古发掘发现,距今约6500年至4500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已经有了人殉。紧跟其后的龙山文化、齐家文化、二里头文化也都存在人殉,也就是说基本可以确定,人殉在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出现。

可在国家产生后,人殉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每次殉多少人,并没有具体执行标准,但有一个大概。墨子曾有云,天子死后殉葬者多达数百人,少也数十人。将军大夫级别的,殉葬者多则数十,少则几个。

初期被殉者的身份不等,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战争中的俘虏以及妻妾,其中妻妾与奴仆武士占比很大。至于方式也是非常多,剁碎、血祭、活埋,砍头的“伐”祭和焚人的“(燎)”祭是最常用的祭祀方法。

逐渐式微

春秋战国、秦汉之后,人殉制度才开始减少,陶俑代替了人殉陪葬。秦始皇陵兵马俑便是其中代表,因着规模、写实程度,还可以说是俑代人殉葬的顶峰。不过不代表这之后便没有了,只是相对来说数量比较少,有些还披上了“自愿”的外衣。比如说三国时东吴名将陈武战死,孙权便命其爱妾殉葬,还有北魏叔孙俊。

死灰复燃

万没想到沉寂数千年后,人殉制度死灰复燃,不同的是只被用在了后妃身上。元代大肆鼓励民间殉葬行为,灭元建明的朱元璋,也延续了这一制度。史料记载: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

朱元璋死前留下遗诏,将自己后宫的一众妃嫔(除去皇后),全部打包带走。这里面甚至包括生育了皇子的妃嫔,哪怕她们的儿子已经是封藩一方的藩王,也不能免死。传说中唯一被赦免的宝庆公主的母亲张美人,也并未免去殉葬,她以何种方式死去的还不得而知。更残酷的是,从秦王朱樉早逝,秦王妃被朱元璋勒令殉葬开始。

明朝还形成了一条惯例,亲王郡王的正室王妃如果没有生育儿子,也要与侧妃、姬妾一起被强迫殉葬。简单来说,在朱元璋眼里,后宫的女人都只是生育工具。可笑的是朝天女无辜死去,她们的家人却能因此得到一笔抚恤金,以及世袭官位。这些所谓的荣华富贵,与她们没有一点干系,故而闻者色变。

一直到明英宗朱祁镇那一代,这位怎么都算不上好皇帝,甚至可以说是昏君。治国无方,导致明朝精锐在土木堡中损失殆尽,又杀害忠良于谦。整个明史上,估计也只有天启能与他一比,崇祯好歹还比较勤勉。但在人生的最后尽头他做了件好事,大抵是顾念着当初被囚时和后妃们的患难情谊,朱祁镇下令废止这项野蛮而落伍的殉葬制度。

参考资料:《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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