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户投资者需满足: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港股通。投资者应通过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
证券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在结算交收方面,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与中国结算完成清算交收,中国结算作为内地投资者“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交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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