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小常识:多翻空。原本看好行情的多头,看法改变,卖出手中的股票,有时还借股票卖出,这种行为称为翻空或多翻空。
42位老教授,1039万养老的钱,投向一个似乎很有前景的公司,没想到最终却竹篮打水一场空。是民间借贷,还是非法吸储?所谓证券公司的员工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
2011年12月30号,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来了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说是自己被人骗了钱,警察一问,这些老人,还都是全国重点大学的退休老教授,属于高级知识分子,是什么人,这么厉害,能骗他们的钱呢?再细问,警察叔叔们更惊讶了!被骗钱的一共42位老教授,涉及金额达到1039万元!
北京市海淀公安局经侦支队在了解到情况之后,立刻将涉案人员周某抓获。随后其他的涉案人员安某、李某、刘某也先后投案,然而在看守所中,他们的供述却与老教授们完全相反!他们说自己根本没有骗人。
一方说被骗了,一方说没骗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05年,是中国股市历史上很特别的一年,6月6日,上证指数跌破1000点,最低为998.23点。此后开始一路高歌猛进,从998点到6124点的新高,让无数新股民做了一场一夜暴富的黄粱美梦。
2005年,对于当时已经73岁的退休教授刘老师来说,也是转折性的一年。听朋友介绍,就在她上班的大学附近有一家名叫新时代证券公司的还不错,是一家正规公司,里面炒股的人很多。
刘老师退休前是外语系教授,看到身边的人在这一年纷纷加入了投资、买股票的大军,自己也想试一试。也因此认识了当时在新时代证券上班的年轻的安某,安某耐心地教会刘老师如何买卖基金、股票。
赶上了2005年开始的股市复苏,毗邻大学的地理位置,大批担心养老金缩水的退休老教授,安某所在的证券公司迅速吸引了一大批刘老师这样的老教授,这些老人们没有投资理财的经验,只要高过银行的利息,并且保证到期就能拿到钱,这些老人们就都觉得找到了一条理财的光明大道,也因此,对这家证券公司和几个业务员深信不疑。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更诱人的投资项目出现了。
2007年,对于新时代证券公司的安某来说,刘老师已经从一个对金融产品一窍不通的外行人,变成有两年投资理财经验的老客户了。2月的一天,安某给刘老师打了一个电话,推荐一个投资项目,月息1%。
安某向刘老师推荐的这项投资是投给一家叫做盛宣鸣的网络游戏公司。 在2007年,月息1%,差不多相当于当时银行存款利息的四倍,也就是说,如果你有十万块钱,投资这种月息1%的项目,比存到银行,一年能多赚9000多块钱!而且第一期只要三个月就能连本带利拿回来。为了获得这些投资人的信任,安某等人还向老教授们出示了盛宣鸣公司的抵押合同,包括房产和汽车。安某说如果网络游戏公司不还钱,可以拍卖抵押品还债。
看过了相应的抵押合同,还得知这些抵押合同将作为附件,成为共同存款协议的一部分,基于对新时代证券公司的信任,刘老师决定参与这个短期投资项目,与刘老师同时参与这个项目的,一共是42位老教授,当时已经78岁的周老师也是其中的一位。
不过就在作为甲方的老教授们正准备签这个投资合同时,她们被告知,为了投资的方便统一,一个叫周某的人将会作为乙方与她们签订这份合同。
和刘老师等老教授们第一次接触的这个周某,是当时新时代证券成府路证券营业部的总经理助理,也是安某的上司。老教授们觉得奇怪,他们愿意参加投资都是奔着新时代这个大公司来的,现在为什么却要和周某个人签合同呢?这个投资项目到底和这个周某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2006年的一天,周某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盛宣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杨林。在聊天中,杨林发现周某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杨林说自己正在开发一个网络游戏,已经筹措了大概一亿元左右资金,但是还有一千万左右资金缺口。希望周某通过他的关系向客户去进行融资。
这时一款在2006年底到2007年初一度非常火爆的网络游戏《大航海时代Online》。是一款由日本开发的,拥有15年单机版历史,前后发布了6代作品,全球拥有数千万粉丝的热门网游,杨林旗下的盛宣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买断了这款游戏的大陆版权,准备花大力气来打造这款热门网游,在公测的第一天,同时在线人数就达到28万,2周内升到40万。周某在一番考察之后,认定这样一款游戏一旦收费,前景非常乐观。
于是周某把这个筹款项目通过安某等人介绍给刘老师等老教授们。但其实老教授们对于要和周某个人签约,也不太放心,觉得还是多留个心眼为好,要求复印周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即便如此,老教授们还是不踏实,又找来一直帮他们理财的安某,让安某在合同上签名。
2007年的2月和4月,刘老师等42位老教授,分两次,一共给周某的个人银行卡上打过去1039万人民币,最少的投资5万元,最多的投资125万元。周某随后就把这些钱,借给了杨林的盛宣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不到三个月的时间,2007年的6月,就在第一笔钱的合同日期马上就要到了的时候,一个恐怖的消息传到了新时代证券公司的周某和安某耳中:杨林的盛宣鸣公司出问题了,大股东撤资了!
股票投资小常识:选择天生命好的企业,是事半功倍。选择竞争激烈的企业是事倍功半。
周某和安某意识到大事不好,那一千多万有危险,当务之急要赶紧找到游戏公司负责人杨林!可他们去了几次也没找到杨林。十几天后再去,竟然人去楼空了。
曾经火爆的游戏公司掌门人突然失踪,这一消息当时在游戏界传得铺天盖地。作为最终的债权人,刘老师等老教授们得知了这一消息后,一开始并不太着急,因为考虑自己并不是直接和游戏公司签订的合同,而是和周某签的合同,只要周某能还钱,也行! 周某也一再保证,盛宣鸣公司还有抵押品,还钱应该没问题。
周某一纸诉状将盛宣鸣数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2008年3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周某胜诉。可是让周某觉得意外的是,拿着胜诉判决的他,却还是没法把钱还给那些老人们,因为之前的抵押物出了问题,其中两处不动产在抵押给老教授们以前,已经抵押给别人了。
到这个地步,那些老教授们也还相信周某,因为在出事之后,周某和安某等人一直积极地筹钱,周某甚至变卖了自己的一处房产用来还这些老人们的钱,1039万本金,一共还了480万人民币。为了让那些老人们放心,周某等人甚至还跟他们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答应在没有追回欠款前,自己每年筹30万元还给老教授们,十五年还完。
然而,这份协议书,只执行了三年,老教授们就开始心慌了。这些老教授们年事已高,有的已经去世,有的已经失语痴呆,他们担心活不到欠款全部还完的时候。
抵押物不能变现,还款协议又等不起,刘老师她们还想到,周某不是证券公司的吗?在公司出的事,公司总得负责吧?于是老教授们找到了新时代证券公司,但是得到的答复,却让她们惊呆了!证券公司说周某等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员工,只是中间人,他们跟证券公司签订的是居间人协议,他们的个人行为与证券公司没有关系。
说这话的人叫王华松,就是当时证券公司的总经理,他所说的居间人,是指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可以理解为中介。也就是说这些人与证券公司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周某等人从2005年7月1日起,就签了这样的合同,只能负责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搭桥牵线的工作。后来才因为中国证监会自2009年1月1日起强制规定无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证券营销业务,才在2008年12月31日的时候,终止了居间人协议,在此之前,居间人在证券行业无证签约已经普遍存在了很多年,也正式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中国证监会才下达了这个强制规定。不过这都是后话了,关键是,在当时,这一点,是不会体现在周某他们的名片中,周某等人更不会告诉投资者,自己不是证券公司的员工。
闹了半天这周某和安某居然都不是公司的人!就在这时,老教授们发现了一个细节,这让他们更坚定地认为周某等人就是恶意诈骗!
据媒体报道,从2007年年初开始,盛宣鸣就在削减市场营销方面的投入,这引起了营销团队极大的不满和担忧。内部已经隐约出现问题。老教授们认定,周某是明知游戏公司的经营问题,筹款是假、骗钱是真。2011年12月30日,刘老师等人向北京市海淀公安局报了案。被抓的周某在看守所中,却仍然觉得自己很冤枉。他说自己当时十分看好盛宣鸣公司的前景,将来会海外上市,大家都能从中获益。
周某再三说,自己绝不是和杨林恶意串通来骗钱,而是确实看中了原始股,才找来他手下三个有客户资源的同事。那仨人呢,也不是白冒这个风险。因为周某与盛宣鸣谈的月息是3%,给老教授们只有1%,其他的2%就是这三个人的佣金了,就这样,被利益驱使的几个人合伙向那42位老人筹集了1039万元。而现在,杨林失踪了,自己的房子也赔进去了,周某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
其实刘老师她们也不知道,别说是周某了,就是证券公司,也没有吸收存款的业务,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目前有这种资格的,都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农商行等银行。
对于这一点,身处证券行业的周某却并不认可。他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只是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把控好风险。
在我们的生活中,带息借款这种事非常普遍,那是否民间借贷都是违法的呢?其实不然,根据1991年7月2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在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下的范围内,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所以,民间借贷即使有利息也并不违法,不需要银行管理机构的批准。
而本案中周某等人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被拘捕的,依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同时具备以下四条,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那正常的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其中一个主要的判断依据就是,是否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体。比如周某,他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广泛散步吸存信息,一旦有人因此跟他建立资金借贷关系,那他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如果周某只是一对一的与某个人建立资金借贷关系,那他就不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股票投资小常识:有机会就加仓一些,有危险就减仓一些,在系统性的风险下就空仓。
如今,刘老师她们42位老教授,还有总共499万人民币的本金没有收回。周某等四人,都被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这个案子也在进一步审查中。我们注意到,这起案件发生时的05、06年正是中国沉寂多年的股市开启牛市之时,而十年过去了,最近我们的金融市场又仿佛开始重演这一幕了,比股市指数飙升速度更快的,是股民开户数,A股新增开户数连续4周超过百万。人们常说,金融市场变得异常火热的一个标志,就是很多老年人开始入市了。因为大部分老年人一辈子都是吃银行利息的,他们是离这个市场最遥远、对这个市场最陌生的一群人。历史总是惊人的重复,这个案子所带来的警醒在当下依然发人深省。在金融市场的利益诱惑面前,无论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还是投资人,尤其是拿着毕生养老钱的老人们,清晰地了解金融的风险、法律的边界,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武器。
《还我千万养老钱》经济与法5月8日20:00播出~
(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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