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2022-12-28
  • John Dowson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博设计”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01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71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为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2021年6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2.37元/股,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2,930,000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6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2,930,000股。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6月30日,上述6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2,870,000股。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决定以总股本102,87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61,72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4,592,000股。2022年7月8日,本次转增的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徐先林、杨为众、徐江、深圳市筑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先投资”)、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为投资”)、深圳筑就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就投资”)和马镇炎。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注1:筑先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徐先林、监事周祖寿、监事温景波分别持有筑先投资20.6813%、8.5158%、0.9732%的份额;

  注2:筑为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徐先林、副总经理马镇炎分别持有筑为投资19.6053%、5.2632%的份额;

  注3:筑就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徐先林、副总经理马镇炎分别持有筑就投资99.9990%、0.0010%的份额。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自然人股东徐先林、杨为众、徐江、马镇炎仍将履行如下承诺:(1)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上述股东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2)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机构股东筑先投资、筑为投资、筑就投资仍将履行如下承诺:(1)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上述股东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50%;(2)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筑博设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筑博设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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